重庆工商局注册公司查询重庆营业执照办理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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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个人资企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投资人变更
1. 个体工商户
虽然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但并不意味着在自然人之外出现了新的主体,因此也就不存在转让个体工商户、变更投资人的可能。
若原投资人通过转让营业执照等方式让非家庭成员以外的三方实际经营,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 个人资企业
《个人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由此可见,个人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
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人有权将其持有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其他三方。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亦可以变更投资人。
清算要求
个体工商户由于本质上为自然人而非企业,因此当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时,可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而无需经过清算程序。
不同于个体工商户,《个人企业法》规定:“个人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方能办理个人资企业的注销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个人企业法》的规定,若个人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债权人要求原投资人偿还个人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的,原投资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与个人资企业相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后方能注销。不同的是,《公司法》未规定公司解散后一定期限内原投资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公司经解散、清算、注销,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通常要求投资人在注销时签订保结书,对公司尚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