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要办理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经营危险化学品,但如果在还没有办理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就经营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会依据各自的职权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如有违法所得,将按违法所得金额的1倍以上到5倍以下的金额处罚。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更申清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当自变更之曰起20工作日内,提出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清,发证机关重新 颁发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不变,载明变更日期。1.企业名称;2.法定代表 人;3.主要负责人;4.门牌号;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 措施;6.有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的。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五条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