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尼特集团欧盟商标特点香港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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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缺点
1、共同体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 27个成员国中只要有一个成员国中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该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申请日,但申请人须支付向每个 国家的转换费用。如果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则不适合申请欧盟商标注册。
2、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的时间较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可能在一年内获得注册。但是,只要有异议,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时间,通常是 2 年左右。
欧盟商标申请条件
无基础注册要求。国内任何希望在欧盟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欧盟商标准备资料
1. 委托书: 由本司提供,申请人签名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
3.申请人名义和地址中英文;
4.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 服务名称;
5.商标图样。
欧盟商标保护期限
1、在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10年,可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10年。可续展一次的保护期限是自注册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注册之日起计算。
2、如果商标在欧盟成员国获得保护,则该商标在欧盟其他成员国内也受到保护。然而,在一个成员国中使用的商标,并不意味着在其他成员国也会得到保护。例如,如果在一个成员国中的公众要求对商标进行注册,而该商标在其他成员国没有被申请注册,则该商标将不能在其他成员国获得保护。
3、如果要申请欧盟商标注册,还需要提交一份由欧洲知识产权局发给的一份申请,确认申请人名称、地址以及国籍等信息。欧盟知识产权局将审查该申请是否与已经存在的注册商标冲突。
4、如果欧盟商标通过了实质审查环节,将会进入公告程序(这个过程中会产生2个月的公告期)。公告期结束后,该商标就可以拿到欧盟商标证书了。
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审查认为申请手续、证件有效,即发给申请人相应的证明文件。
2.形式审查:欧盟商标局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商标申请,将会在《欧洲公报》上刊登公告。
3.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欧盟商标条例的规定相抵触、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将会被拒绝注册并说明理由。
4.公告:对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欧盟商标局将在其刊物上刊登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5.核准注册:在公告期间如果没有任何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则授予注册。
6.发证:欧盟商标注册后,在2个月内由商标局发出注册证书。同时,欧盟商标所有人和其代理人也须同时向商标局递交使用声明,声明其在欧盟申请商标的使用义务。
欧盟商标审查及异议
欧盟商标申请后,申请人一般需要提交1份委托书及2份申请书。委托书适用于所有欧盟国家,申请时需签署并公证。申请书适用于所有成员国,申请时需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1份申请书和2份委托书。
1.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可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办理续展手续;续展次数不限,但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2.商标申请符合欧盟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否则将面临被拒绝的风险。
3.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有意见、投诉或请求宣告无效的,商标将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发出通知。该通知将被送至该商标在欧盟所有成员国进行公告。如果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3个月内未进行答辩或未提出异议,该商标将被视为注册成功。
4.商标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起复审,但复审在驳回通知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欧盟商标注册要求
1、申请人资格:申请注册欧盟商标的个人或单位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即具备申请注册欧盟商标的资格。
2、国籍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完整的国籍,不具备完整国籍的,可以在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加入,6个月内未提出申请的,其主体资格自动丧失。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合法开业证明;
b。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c。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营业范围等相关证明文件。
4、申请书式:
a。欧盟商标注册申请书;
b。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c。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书应经公证或认证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