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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ISO14001系列标准规定了七条关键的原则:
1、ISO14001系列标准应具有真实性和非欺骗性;
2、产品和服务和环境影响的评价方法和信息应意义准确,并且是可检验的;
3、评价、试验方法不能采用非标准方法,而采用ISO标准、地区标准、国家标准或其他技术上能再现性的标准试验方法;
4、应具有公开性和透明度,但不应损害机密的商业信息;
5、非歧视性;
6、能进行特殊的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教育培训;
7、应不产生贸易壁垒,国内、国外的一致性。
ISO14001系列标准体现了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由"末端控制"到"污染预防"的发展趋势。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ISO14009)强调对组织的产品、活动、服务中具有或可能具有潜在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加以管理,建立严格的操作控制程序,企业环境目标的实现。生命周期分析(ISO14040-ISO14049)和环境表现(行为)评价(ISO14030-ISO14039)则将环境方面的考虑纳入产品的初设计阶段和企业活动的策划过程,为决策提供支持,预防环境污染的发生。这种预防措施更有效、更能对产品发挥影响力,从而带动相关产品和行业的改进、提高。
环境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达标排放状况亟待改善
1973年,我国发布了项环保标准,即《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从1989年开始,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开始步入依法管理的轨道。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起“两级五类”的环境标准体系。截至201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环境标准达1843项。长期以来,作为基础的环境政策工具,环境标准的执行情况总体并不理想。“十三五”期间,我国全面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
6月13日晚,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发布公告,将于2019年6月18日发行21.7亿元可转债,此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松江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松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上海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威海市文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成都宝林环保发电厂项目。
废弃物、能源、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方面的重要环境因素
废弃物(或使用能源的装置或有毒有害化学品)在任何一个企业里一般都是种类繁多,在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时,是分别逐一进行,还是作为一个问题统一提出,这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若从有效实施环境管理出发,可做如下考虑:
a. 废弃物管理
1) 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全面具体地明确各种废弃物;
2) 有关废弃物处置、废弃物防治的法规不象污水噪声大气防治法规对污染物有量的限制,在某种意义上,随意处置100kg或100吨废弃物并无本质区别。鉴此,一般地可将废弃物处置定义为一个重要环境因素,具体实施控制时则将它们合理分类分别合法处置。
3) 关于废弃物削减,宜对各类废弃物产生量实施重要性评价,可将大于等于某一数值的废弃物产生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并对它们实施改善和日常控制。
b. 能源管理
1) 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全面具体地确定各类消耗能源的设施、装备及活动。
2) 将“能源消耗”整体地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并实施日常管理和控制。
3) 同时对各种装置的单台或单类的能源消耗进行重要性评价,将“大于等于某一数值的装置的能源消耗”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
4) 资源、材料消耗可与能源消耗同样对待。
c. 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
1)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全面具体地明确使用的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
2) 定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的火灾、水灾、泄露事故等紧急状况”为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方案和日常管理程序。
3) 对各种物品的使用量进行评价,定义“大于等于某数值的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为重要环境因素,考虑替代或削减使用量的改善方案。
4) “含臭氧层破坏物质(ODS物质)如哈龙1211灭火器、R12等为制冷剂的空调系统、含多氯联苯变压器等的使用”均应定义为重要环境因素,加强装置维护管理,并着手研究和寻找替代。
某些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污染物,但由于环保设备,控制手段得力,各种污染物终均远低于适用排放标准得到排放。因此,EMS工作人员认为这方面不存在重要环境因素。
这里存在误区。
ISO14001标准“环境因素”定义及“4.3.1环境因素”条款中均要求确定现实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因素,即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运行状态下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针对上述案例,在制定及实施相关程序时可考虑将正常状态下低于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作为一般环境因素,但同时考虑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时、定期维修时、人为失误时、生产过程中超量产生污染物时等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产生的严重环境影响。简单的方式是对进入环保装置之前或生产装备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状态进行重要性评价。以上所述适用于对可用强度、浓度、总量、速率、数量等方式实施限制的环境因素的评价,如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噪声等。
无论对于生产装置口还是环保装置口,应分别对具体污染因子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