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证书的周期,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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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具体包括:具有运输车辆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运输;具有能够搬运较重物品的设备,如叉车等;具有压缩打包的设备,如打包机等;具有容器;具有中央监控设备;具有计量设备;应配置电表;具有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具有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为操作工人提供的服装、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应当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发证机关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有关要求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一)擅自关闭、闲置、拆除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经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二)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 第二十四条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办理环节,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即办):审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许可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审批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做出受理决定。
2.审查责任(50日):审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许可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并对申请企业是否具备许可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和评审,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3.决定责任(5日):作出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5日):根据许可结果,制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对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的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体系。
6.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在深圳市龙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于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