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周边寺院规划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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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堂:
亦位于大雄宝殿之后。讲堂也是讲说佛经的地方。中小型寺院没有法堂,就以讲堂代替法堂。如果有法堂,那么讲堂就置于法堂两侧的厢房内,或者安排在佛殿和法堂之间两跨院之中。寺院是演说佛经、念经、皈依力戒之所。
监院是寺院的总管,地位仅次于方丈。早期的寺院两者的区别在于:方丈是德高望重学问高深的僧人,该寺院的精神;监院是该寺院的高行政长官,寺院的实际管理者。唐代以后,对监院的选拔往往既强调有学问、懂佛法,又能认真办事的僧人来充当,监院与方丈的职责开始混同。
幢:
寺院建筑中一种石质立式小品一般由三部分构成:下面为基座,基座上面为幢身,上部为出檐。檐子为幢尖(幢刹)。如果幢身为二层、三层,则在每一层加上平座、幢身和幢檐,像三级宝塔一样。幢身上刻有经文,所以叫经幢。经幢皆用石料雕琢而成,没有用木料或其他金属材料的。多为六角形,六面雕刻经文。也有八面的。所刻经文多为《佛顶尊胜陀罗尼经》,也有刻《般若心经》、《金刚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的。也有的经幢上不刻经文,甚至连佛像、图案也没有,这种经幢叫“无字幢”,只起奉献供养品作用,并没有宣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