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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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字画鉴定的方法:
传统的方法主要是目鉴和考证两种。近世随着科技的发展,考古学中已利用14碳来测定文物材质的年代,如陶瓷、青铜等,但不适用于字画;利用电脑储存住处来协助鉴定,也尚未付诸实践。因此,鉴和考仍然是行之有效的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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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就是比较,“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比较是指实物间的比较,真迹与真迹比,同时代或同一人作品之间相互比,从中寻找共同点;真迹与伪品比,不同时代或不同人作品之间相互比,从中找出相异点。通过反复比较,就能逐步掌握时代、个人的风格特点。因此,多看实物,多作比较,是提高“目鉴”水平的关键。同时,观看、比较实物,不能仅仅停留在直观的感性认识阶段,上升到理性认识,即通过比较找出其间的内在关系,以及某时代、画家、作品本质方面的特征,这样才能在心目中牢固地形成准确鲜明的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之“样板”,以此作为以后鉴定的可靠依据,并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检验、修正、充实、从而达到更客观科学的认识,目鉴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诚然,以目鉴定真伪的先决条件是该时代或该画家的存世真迹多,鉴者见得也多,有实物可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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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古字画,经常需要鉴、考并用,鉴中有考,考中有鉴,一般情况下以鉴为主。倘目鉴水平不高,判断有误,考证再精微,也于事无补。像元黄公望《富春山居图》真假两卷鉴定,曾几度真伪颠倒,问题就出在“鉴”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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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要依据的时代气息和个人风格,也通过诸多因素反映出来,如画面本身所含的题材构思、思想内容、构图造型、笔墨形式、风貌格调等,都打上一定的时代烙印,并显现出画家的个性特征。
这些因素相综合,就形成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
然而,这些因素也有主次之分,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笔墨,因为这是能反映个性、不易仿效的因素。
其它诸如题材、内容、构图、造型等,摹仿品完全可以依
画瓢,难以据此判真伪;
而且它们有一定的延续性,后代可以沿袭前人,在时代性上只能“断前不断后”。
至于思想情感、审美趣味,属于比较抽象、不好把握的因素,更难作为准确的、主要的鉴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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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之中,笔法又是主要的。所谓“笔法”,简单讲就是用笔的方法,包括执笔的方法,那高低、竖立、侧斜、悬臂、悬肘、悬腕或手腕着纸等;以及下笔的方法,即轻、重、缓、急、顺、逆等。这些不同的执笔和下笔方法,就形成不的笔法特点,笔法特点具体论述起来,各时代和每个国家又有名自的具体特色。概括讲,在笔法形式上可归纳为中锋、侧锋、卧锋、回锋、顺锋、逆锋以及中正、偏侧、圆转、方折、虚笔、实笔等;在人物画中,笔法主要体现在线条上,形成各种描法,如明人归纳的“衣纹十八描”;在山水画中,笔法的主要部分是“皴法”,即用各种粗或细、长或短、光或毛、干或湿的线条,来表现山石的结构脉络和高低凹凸,于是又有“二十四皴”之谓;另外,笔法体现在点上,又有点、攒、擢、剔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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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之中的墨与色,也有自身的方法和形式。墨有晕、刷、泼、渗等方面和破墨、泼墨、晕墨、积墨、淡墨、浓墨、枯墨、水墨等形式,画家用墨又有个人习惯和特色,如倪瓒善用干、淡墨、吴镇常施
湿、浓墨。色有晕染、泼彩、没骨等方法和重彩、淡色、浅绎等形式,同类型用色也各具个人特色,如孙隆与恽寿平没骨法之不同。由于墨色与笔难以分开,运用笔才能使墨色产生无穷变化,墨法依附于笔法,因此,作为主要依据的笔墨中,笔法仍是主要的。另外,墨与色较之笔,容易模仿,其可靠性远不如笔,倘作为主要依据容易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