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人报遗失声明登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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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的要求: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一照”;自2016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
3.涉税基础信息的补充采集
(1)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的信息,税务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的基础信息,可在新设立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2)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4.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采集信息外的其他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由新设立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直接向税务申报变更。
5.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登记模式的新设立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挂失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所在地、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声明登报,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北京发行的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
北京晚报——北京日报——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
全国发行的经济类报纸===================
————法制日报——日报——中国报——时报——中国保险报——中国商报——中国建设报——工人日报——工商时报——参考消息——环球时报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体。
本类两种,被称为发布性公文或知照性文告,中心是晓喻告语,就是把欲使接收者知晓的情况、事体、规定、要求发布出去,或者说是告知、关照到有关方面。由于告白的对象范围广泛,“一体周知”,所以又称“周知性文章”。
债权转让公告登报: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
2、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解释中并没有明确限定;
3、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