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保税区退运退货手续保税区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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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退运货物包括一般退运货物和直接退运货物。一般退运货物是指已办理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出口或进口,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退运出口的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
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同时也是进出口货物贸易方式(监管方式)的一种。其监管方式代码:4561。全称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此监管方式适用于一般退运货物。
来料料件退换
适用于:来料加工贸易进出口(料件)货物退运,监管方式为“来料料件退换”(0300)
进料料件退换
适用于:进口加工贸易进出口(料件)货物退运,监管方式为进料料件退换”(0700)
来料成品退换
适用于:来料加工贸易进出口(成品)货物退运,监管方式为“来料成品退换”(4400)
进料成品退换
适用于:进料加工贸易成品进出口(成品)货物退运,监管方式为进料成品退换”(4600)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退运货物征税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退运货物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免税或退税。
退运报关行的义务:
1、尊重事实,厘清责任,划定界限,预估风险;
2、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保守商业秘密、拒绝非法要求和行为;
3、指导整理书面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分享经典案例,组建咨询团队;
4、依法接受海关查验的义务,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回答询问;
5、积极正确的和海关沟通,主动说明知情情况与参与程度,降低客户损失。
区内货物出境流程描述
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
2、发货人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加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督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其他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描述
1、除加工贸易进境料件、转口贸易和仓储货物外的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者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或者从境外通过保税区报关直接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适用进口报送手续。
2、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
4、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须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
6、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