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车辆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它营运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然而,因报废车违章上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虽然对方驾驶报废车辆属于违法行为,但这个原因与事故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相关法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交警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但这并不能成为减轻你事故责任的理由。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随国民经济的发展稳步推进,目前全国获得拆解的企业数量达546家,同比增加2.4%;隶属回收网点达3000个,同比增长23%。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已覆盖全国7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从业人员3万余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络初具规模,回收拆解企业数量、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但报废汽车回收总量不尽人意。2012年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总量为165万辆,其中报废汽车110万辆,同比下降7.25%;摩托车55万辆,同比下降4.6%。
拆解回收废旧资源方式,常用于附加值较低的零部件;二是采用再制造方式,常用于附加值较高的零部件。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量较上年度同期有所上升。2017年1-6月份,全国回收报废机动车共计75.98万辆,与2016年上半年的69.24万辆相比,同比增长9.7%。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是综合资源再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报废车辆中包含大量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等资源,对其进行回收利用能够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是保障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
报废汽车办理手续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行车证、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