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报废汽车拆解回收,车辆报废前可以拆什么零件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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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报废汽车回收率进入快速提升期,千亿市场爆发即将到来。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2016年9月19日发布。根据意见稿,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审核部门将由经贸管理部门变为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和,报废汽车回收业不再纳入特种行业管理。
意见稿明确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允许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若考虑“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后可以出售,价值量将得到大幅提升,有望达到千亿市场规模。随着国内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相关法律逐渐健全,法律执行力度逐渐加大,行业将逐渐超规范化发展,再制造企业的旧件来源也将大量增加,促进行业蓬勃发展。
过时政策难以满足现状 事实上,对于汽车报废带来的危害,我国并非没有关注,只是相关政策早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2001年颁布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办法,标志着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2006年等部门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这是我国汽车回收利用领域的指导性文件,这份文件要求全面,但是相对较为宏观,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采取粗放式经营,从而导致该行业技术手段落后,作业流程不规范,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水平低。 另外,报废厂不按规定交售报废车辆,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汽车的现象依然存在。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法定报废回收标准过低,我国每年近八成报废汽车流入了黑市,这不仅对正规的回收拆解企业造成了冲击,扰乱了回收拆解的正常秩序,更重要的是,给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带来了严重隐患。 为改变行业现状,国家有关部门正组织力量对2001年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回收拆解法规和强制报废标准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回收拆解的市场准入制度亟须健全。 门槛提高车企面临新挑战
车辆到了一定年限或行使到一定公里数,需按国家规定报废,再由正规回收企业拆卸分解,拆解的“五大总成”(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重要部件只能作为废金属处理。 汽车当废铁论斤卖,自然没有卖配件甚至利用报废车配件组装整车的利润大,这就吸引了很多打着修车或物资回收旗号的黑厂偷偷回收报废车。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的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每年的报废量也随之增加。报废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节约原生资源,实现环境保护、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作为一个新崛起的汽车大国,汽车回收制度的确立和强化是必然的选择。
据统计,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4531万至4700万辆,今后每年报废的汽车都将在200万辆以上,按照这个趋势测算,到2010年若我国报废汽车的30%用于再制造,则年均销售额可创360亿元,回收附加值490亿元,解决就业18万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0万吨。据了解,近几年每年至少有2600万辆汽车报废。2000年我国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就有210万辆。汽车是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产品,如果能对汽车的大部分零件实现再制造,将会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汽车再制造零部件主要包括内燃式发动机、传动装置、离合器、转向器、启动机、化油器、闸瓦、水泵、空调压缩机、刮水器马达、油泵、刹车动作筒、动力控制泵和缓冲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