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预作用报警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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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气压维持装置主要由压力报警部件、单向阀、减压阀、控制阀、限流部件及过滤部件等部件构成。
5.3.2 预作用装置系统侧充气压力范围宜设置为0.03MPa~0.05MPa,即气压维护装置控制的压力范围;利用有压气体启动介质的预作用报警阀组,其系统侧的充气压力范围,应由生产商公布确定,并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
5.3.3 应设置与减压管路并联的旁路,旁路上应设置控制阀门,以便于装置在使用初期进行快速充气,使管网快速达到充气压力范围。
5.3.4 压力监控设施的上、下限报警压力值应可调节,并在设定的压力下能给出报警信号。管网内检测气压的下限报警压力值不应低于0.02MPa,管网内检测气压的上限报警压力值与企业提供的公布值偏差不应超过10%。
5.3.5 当系统进入消防状态后,应设有防止气体继续进入消防管网的设施,同时应具有保护相应气压报警、监控开关部件的措施。
8.1 材料
控制阀门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如铜合金或不锈钢等。
5.8.2 强度要求
控制阀门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大工作压力的1.5倍,保持5min,任何部件不应产生结构损坏,变形和破裂。
5.8.3 密封要求
控制阀门按6.5.1的规定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大工作压力,保持5min,任何部件不应出现渗漏现象。
.1 水力摩阻试验采用本试验方法或附录A试验方法。
6.7.2 将预作用报警阀组安装在图1试验管路中,阀两侧取压孔之间的距离h3-2与直管段取压孔之间的距离h2-1相等,管径相同,流量测量和压差测量的精度均不低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