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热门商业计划书收费项目商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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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数量。按照项目技术水平、团队人潜质、产业发展前景等条件,每年择优遴选200个左右培养团队,分为A、B、C三级资助。其中,A级10个、B级50个、C级150个,创业类和创新类按7:3比例确定。
升级支持。通过1年以上培养,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或团队水平明显提高,达到同类高别条件的“项目+团队”,经评审认定后可升级至高别,给予差额资助,培养期重新计算。同一申报单位只能有一个“项目+团队”入选创业类团队,同一人、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资助。
培养支持。
1.纳入联系。对A、B级“项目+团队”人,纳入本区、本系统党委联系范围,并可参加市委联系推荐遴选。
2.支持交流合作。对A、B级“项目+团队”人,可以受邀参加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促进与国内外、企业家联系合作,提升国际化视野和国际经营能力。
3.参加培训。强化政治,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支持“项目+团队”成员采取访问学者等方式,到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企业进行实践交流或项目合作;推荐参加市、区各部门组织开展的院士大讲堂、大讲堂、继续教育研修班、创新创业研修班、创新创业沙龙等培训交流活动。
4.实行导师带培。聘请国内外学者、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担任“项目+团队”创新创业导师,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团队成员提高项目研发及创新创业实践水平。
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与“项目+团队”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区人社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下同)共同签署《“项目+团队”培养专项资助协议》(以下简称《资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助经费拨付至“项目+团队”申报单位。资助资金超过100万元的,分三个年度拨付,首年度拨付50%,以后每年评估合格后拨付25%。
监督评估。建立两级监督评估体系,强化事中监督、事后绩效评估。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本区、本系统、本单位“项目+团队”《资助协议》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并提出评估意见,每年书面报告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按照《人才基金使用办法》和《天津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以“项目+团队”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难题、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情况等为,每年分类对创业类、创新类A级,以及不少于1/3的B级、C级“项目+团队”进行项目检查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团队”升级、退出和政策支持、经费资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检查评估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进的,取消“项目+团队”资格,不再享受支持政策并终止相关经费资助。
违规处置。“项目+团队”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和信息,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所有团队成员5年内不得申报市人才基金资助项目;已获资助的“项目+团队”,发现其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取消其“项目+团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并追回全部资助经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审查责任,对履行审查责任不力的,市人社局予以约谈,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相应级别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团队”创办企业在津注册时间,申报A级应不超过5年,B级不超过3年,C级不超过2年。企业应在我市有实际办公场地,并正常运营。
2.团队人应为创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成员数应不少于3人(含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应在津工作。
4.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内水平;主导产品成长性好、市场前景良好或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
2.团队人条件:应具有成功创新创业经历,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
(四)C级团队条件
拥有可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商业模式路径清晰,有健全的企业运营团队。
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学科,具有国际、国内的技术水平,成果能提升国家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国际,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好。
2.团队人条件: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突破关键技术,或带动本、本学科、本行业在国际处于水平的、人才;或具有承担国家科研课题、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经历的人才;或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副教授(相当于)及以上职务,以及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的人才;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