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洁净洗烘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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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00
卫生级隔离式洗脱烘一体机系列产品,侧进前出洗烘机适合制药厂洁净区,在一台机器中洗涤消毒烘干,减少了从洗衣机中取出再装入烘干机的工序,节省人工,降低成本。产品的热风是从滚筒前门直接进入滚筒中,直接与衣物接触,被衣物吸热后的无用的热风才经过滚筒壁的孔排出去,机体被升温全部用的是废热。一项技术的节能效果就达到30%多,节省烘干时间30%。对空气的扰动时间短也更环保,实现了自动卸料的技术。
用于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及医院的手术衣洗涤,符合WS310的要求,并可以选择A0值实时监测、水质监测和可追溯功能,向管理中心提供可追溯证据,并可选择水质自动调整功能。本机的面板简洁,全部采用不锈钢,容易清洗和保持洁净。
医院内被隔离的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多重耐药菌感染/定植)患者使用后,或者被患者血液、体 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和排泄物等污染,具有潜在生物污染风险的医用织物。
管理要求:
1.确认的感染性织物应在患者床边密闭收集。
2.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有条件的医院可使用水 溶性包装袋。
3.水溶性包装袋的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的三分之二,并应在洗涤、消毒前持续保持密封 状态。
4.脏污织物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用一次性塑料包装袋盛 装;其包装袋和包装箱(桶)应有文字或颜色标识。
5.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密闭。
6.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 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存放容器应至少一周清洗一次,如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新的技术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清洗要求
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使用的织物,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
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感染性织物的,应在密闭状态下直接投人洗涤设备内。
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
洗涤设备的消毒
感染性织物每次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有效消毒剂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进行擦拭 消毒,消毒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新的技术规范》执行;使用水溶性包装袋时可不作消毒处理。
感染性织物若选择冷洗涤方式洗涤,工作完毕后,应对其设备采取高温热洗涤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将水温提高到75°C、时间>30min或80°C、时间>10min或A。值>600。
为加强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水平,保障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安全,规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病人、医务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YY/T0506 1-7)、《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部分:管理规范》(WS 301.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01.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01.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 507)、《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立设置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