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为劳务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劳务人员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受委托办理北京市外地人员务工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
(4)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结婚证明、出国政审等),存档期间计算工龄等;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用工单位需要做的工作
(1)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
(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可将工作的放在如何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人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难点在于: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实缴);
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且能配合实地考察。
申请部门:人力资源局
一、条件
1.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实缴);
2.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 场地可以配合考察。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②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③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②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③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④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工作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