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饲料厂防爆电器检测报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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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还需要做防爆验收吗?来自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分享!
很多企业客户都很疑惑,购买回来的带有有效真实防爆合格证的的电气设备安装后,是不是表示就能正常使用了?
这里涉及到使用防爆设备是不是等于整体防爆的问题?
我们知道,每个产品都有他们的生命周期,从生产、推向市场、终端用户使用、损耗到消亡。防爆设备作为特殊行业的特殊设备,它们的生命周期不仅仅是看产品本身,还要看产品的安装方式、维修保养方法等。而实际中,往往发生由于用户使用不当导致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而引起爆炸事故,这是很值得警惕的。
因此,新投入使用的防爆设备的安装验收尤其必要和重要。
防爆设备安装后,在项目交接给使用方之前还应委托具有国家检测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初始检查,以确保整个项目的防爆安全性能。防爆验收标准依据AQ 3009、GB/T3836.15、GB/T3836.16、GB 50257等国家强制标准。
对防爆设备安装验收后,并不是一劳永逸。为防爆设备处于良好运作状态,能够在危险场所长期安全使用,还对使用中的防爆设备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
连续监督应由企业的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国家检测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应根据检查不符合项目及时采取防爆整改措施,并将第三方资质机构的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结以往防爆电气检测经验,AQ3009防爆电气检测主要检测项目和内容
依据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七节规定: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应进行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检查需委托具有防爆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作为人民共和国的行业标准,规范前言明确指出其中第4章、第5章、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严格执行。所以说,类似的安全规范,也属于法律法规的一部分,强制性的严格执行!
我们了解到,这类涉及爆炸性气体和粉尘的场所既然要定期做防爆电气检测,那都检测哪些内容呢?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形式
1、型号检测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严格规定,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识要规范,同时取得国家防爆标准检测通过合格后才可以实施。要针对具体的工作环境,设计好适合的电气设备的防爆类型、防爆级别及温度组别等信息。
2、安装检测
在电器设备安装的时候,随便一个大意,皆有导致损失的可能,如此通风排气系统没有做好,不是很畅通,还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在电气运营的时候都会有产生爆炸的可能。所以在安装的时候,一定要精益求精,根据相关的标准来安装好。
3、线路检测
电气设备往往由大量的线路连接而成,特别复杂,如果连接得不实,还有就是如果存在错误的连接,又或者由于线路的绝缘层脱落等,就有可能引起短路或过载等,从而出现电弧或者电火花的现象。所以,一定要加强电路特别是线路密封的检查,线路的连接符合要求。
4、接地检测
电气设备在运行时,会产生静电,如果静电过多时,在其放电时,会有电火花的出现,因而,要做好接地保护工作,这样,就可以把静电及时导出来,从而防止爆炸的出现。通常的接地方式包括三种,即工作接地、静电接地和防雷接地等,对工程师来说,一定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环境,进行接地方式的选择,同时接地要安全牢固。
化工企业在其生产时,一定要定期维护和检测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和防静电设施,要使它们总是在正常的工作状态下运行。对于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要根据科学发展,与时俱进,加强新的检测方法和手段的发现和发明,不断运用新的知识和技术,还有管理方法,预防潜伏的危险,杜绝暴露出来的不安全因素。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现场防爆检测服务范围
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区域划分审查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检验
防爆电气安装检验
危险场所接地措施检验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的检验
正压房或建筑物防爆措施检验
汽车加油加气站防爆安全检验
汽车加油加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技术改造检验
石油库电气装置检验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报警检验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检验
城镇燃气设施防爆检验
气雾剂生产设备设施防爆检验
粉尘场所现场防爆安全检查的一般项目
1、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A、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B、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C、如果将窗户或者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4)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A、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B、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C、疏散路线应设置明细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2、工艺设备
(1)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2)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设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
(3)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者装置(如光源、加热源等),其表面允许的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的的低着火温度。
(4)存在可燃粉尘的场所,其设备和装置的传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艺设备的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应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的探测器
B、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应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
(5)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者筛子,防止杂物和设备碰撞
(6)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锆等金属粉末或者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7)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应根据车间的大小,安装数个能互相联锁的动力电源控制箱,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电机的电源。
(8)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
(9)设备外壳应有非燃材料制成
(10)设备的运转部件间应运转灵活,不得有刮、碰、卡、擦等现象。
(11)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应符合GB/T15605的相关规定
(12)泄爆口的位置应靠近可能产生引爆源的地方,应尽量在围包体顶部或者上部开设,不得泄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以免点燃其他可燃物,不得泄向公共场所以免泄爆伤人。
3、防雷防静电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按照GB50057中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雷措施,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者制品间接接地
(2)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者防静电材料制成
(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应进行跨接。
(4)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者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4、防爆电气设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电力设计应按照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项。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他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位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2)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3)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绣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4)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电机的进线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5)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者YCW橡胶电缆。
注: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10区和11区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5、通风、除尘
(1)宜按照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立的除尘系统
(2)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3)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
(4)宜采用袋式收尘器并采用外滤型式
(5)收尘器宜安装于室外,如安装在室内,其泄爆管应直通室外,且长度小于3m,并根据粉尘属性确定是否设立隔爆装置。
(6)在收尘器进,出风口处宜设置隔离阀,并安装温度监控装置
(7)脉冲喷吹灰袋式收尘器宜采用氮气,二氧化碳或者其他惰性气体作为清灰气源。
6、消防
(1)应根据粉尘的物理化学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器
(2)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
(3)若燃烧物与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性气体,不应用水灭火。
7、作业安全
(1)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2)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3)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应及时清扫。
(4)不应使用压缩空气井下吹扫。
(5)在作业场所内,生产人员不应贴身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防爆电气设备定期检测需要什么资质—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上文提到的按照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标准开展防爆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由有防爆资质的检测中心进行。这种防爆资质是由国家认监委CNAS授权的,并且在CNAS网站上能够查询得到。
防爆电气设备定期检测所出具的《危险场所电气防爆检验报告》中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3836.15-201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