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大图

永州标书代做公司标书代做全程服务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商品详情

上述案例中,采购人到底可不可以改变付款方式呢?笔者认为,不可以。因为磋商文件中已经明确了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也对此付款方式完全响应。在磋商过程中,也未就“付款方式”进行谈判或修改。根据《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条还特别强调,采购人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第五十条 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民法典》

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在财政部87号令中规定不得以注册资本、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那么类似于电子智能化承包、城市及道路工程承包这类获得资格原本就要求净资产达到一定要求,同时对于从业人员和过往业绩也有要求的资质能不能作为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资格条件?

国库司回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可以作为资格要求。

下一条:延边腹壁式闸门厂家,清污机等水利设备
河南狐域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永州标书代做公司标书代做全程服务”详细介绍
河南狐域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主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可研报告代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可研报告编制
联系卖家 进入商铺

永州标书代做信息

进店 拨打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