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商业计划书代写机构项目招商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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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数量。按照项目技术水平、团队人潜质、产业发展前景等条件,每年择优遴选200个左右培养团队,分为A、B、C三级资助。其中,A级10个、B级50个、C级150个,创业类和创新类按7:3比例确定。
违规处置。“项目+团队”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和信息,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所有团队成员5年内不得申报市人才基金资助项目;已获资助的“项目+团队”,发现其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取消其“项目+团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并追回全部资助经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审查责任,对履行审查责任不力的,市人社局予以约谈,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相应级别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团队”创办企业在津注册时间,申报A级应不超过5年,B级不超过3年,C级不超过2年。企业应在我市有实际办公场地,并正常运营。
2.团队人应为创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成员数应不少于3人(含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应在津工作。
4.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内水平;主导产品成长性好、市场前景良好或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
2.团队人条件:应具有成功创新创业经历,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
(四)C级团队条件
拥有可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商业模式路径清晰,有健全的企业运营团队。
(三)评审。市人社局依据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制定评审方案,组建评审,按行业领域对“项目+团队”进行分级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其中,对符合创业类“项目+团队”相应级别条件,获得国家部委或市人社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可直接认定为B级创业团队;获得国家部委或市人社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的,可直接认定为C级创业团队。
(四)审核批准。市人社局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建议名单,经批准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及主管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发布入选名单。
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申报表》;
(二)各区人社局推荐意见函;
(三)团队所在企业商业计划书;
(四)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团队认为能证明项目和成员水平的材料。
申请A、B级团队时,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团队人个人纳税证明材料,以及银行开具的企业贷款贴息证明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需准备原件,供各区人社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