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用领域
控制系统、电动玩具、应急灯、电动工具、医疗器械、报警系统、应急灯.照明、备用电力电源、UPS及计算机备用电源、电力系统、电信设备、消防和安全防卫系统、铁路系统、发电站、船舶设备、**设备及电话交换机。
SEHEY系列蓄电池产品特点
1、采用紧装配技术,具有优良的高率放电性能。
2、采用特殊的设计,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电液量几乎不会减少,使用寿命期间完全无需加水。
3、采用特的耐腐蚀板栅合金、使用寿命长。
4、全部采用高纯原材料,电池自放电极小。
5、采用气体再化合技术,电池具有的密封反应效率,无酸雾析出,安全环保,。
6、采用特殊的设计和高可靠的密封技术,确保电池密封,使用安全、可靠。
应用领域
1、通讯:汽车电话、移动电话系统、手提式无线电发报机、手提式终端机。
2、动力:电动工具、玩具、携带式吸尘器、无人搬运机器人。
3、信号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安防系统。
4、EPS和UPS系统。
5、其他便携式设备或便携工具电源。
产品技术参数
型号
电压
容量(Ah)
外型尺寸(mm)
长
宽
高
总高
SH4-12
12
4
90
70
101
105
SH7-12
12
7
151
65
94
99
SH12-12
12
12
151
98
95
100
SH17-12
12
17
181
76
167
167
SH24-12
12
24
165
125
175
175
SH38-12
12
38
197
165
170
170
SH65-12
12
65
350
166
174
174
SH100-12
12
100
407
173
210
240
SH120-12
12
120
407
173
212
242
SH150-12
12
150
484
170
242
242
SH200-12
12
200
520
240
219
245
(表1)放电电流及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A)
放电终止电压
(A)<0.2C
1.80 V/单体
0.2C<(A)<0.5C
1.75 V/单体
0.5C<(A)<1.0C
1.60 V/单体
1.0C<(A)<2.0C
1.50 V/单体
2C<(A)
1.30 V/单体
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2C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上表1所示。
2)放电后请迅速充电,特别是在深放电后更应立即充电,否则将可能导致电池容量无法恢复。
3)放电时请将电池温度控制在-15~50℃。
2.电池容量保持
以下因素将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1)重复的深放电,尤其是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2)使用环境温度过高
(3)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4)过大的充电电流.
(5)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的加速和容量的减少。
3.电池的贮存
蓄电池应贮存在低温,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中,避免热源、火源、阳光直射,充足电存放,而每3-6个月补充电一次。
4.安装使用
(1)使用前请检查蓄电池的外观
(2)蓄电池的安装由人士来进行。
(3)电池不可在密闭或者高温的环境下使用(建议循环使用温度为5~35℃.
(4)安装搬运电池时应均匀受力,受力处应为蓄电池的壳部分,避免损伤极柱。
(5)电池在多只并联使用时,请按电池标识“+”、“-”极性依次排列,电池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15mm。
(6)在电池连接过程中,请戴好防护手套,使用扭矩扳手等金属工具时,请将金属工具进行绝缘包装,避免将金属工具同时接触到电池正、负端子.
(7)若需要电池并联使用,一般不要超过三组(只)并联.
(8)和外接设备连接之前,使设备处于断开状态,然后再将蓄电池(组)的正极连接设备的正极,蓄电池(组)的负极连接设备的负,并紧固好连接线。
5.注意事项
(1)非人士不得打开蓄电池,以免危险,如不慎电池壳破裂,接触到硫酸,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请就医。
(2)使用多个电池时,要注意电池间的连线正确无误,注意不要短路。
(3)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动或机械损伤
(4)使用上、下带有通气孔的电池容器以便散热。
(5)请不要让雨水淋到蓄电池,或者将电池浸入水中。
(6)电池的清扫请用尽量拧干的湿抹布进行,请不要使用干布或掸子等,请勿使用化学清洗剂清洗电池。
(7)请勿在同箱中混用容量不同,新旧不同,厂家不同的电池。
充电参数
1.充电
(表1)充电方法 (环境温度:25℃)
充电方法
浮充使用
循环使用
12V系列
12V系列
充电电压
13.5~13.8
14.4~15
充电电流(A)
0.1~0.25C
1)C:表示蓄电池额定容量的AH数值。
2)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12V电池的调整方法为:以25℃为起点,每变化1℃,充电电压调整-18mv(浮充使用)或者-24mv(循环使用)。
3)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2.充电时间
对备用的电池来讲,当电池供电后,对电池重新充满电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
对循环用电池来讲,如果知道上一次的放电量及初始充电电流,可以按如下公司计算出环境为25℃时需要的充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