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创河北省涉水批件办理,廊坊进口涉水批件咨询办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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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相关产品命名符合下列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三)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器械类产品名称还应当有产品型号。名称顺序为商标名、型号、通用名、属性名。
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7.1卫生安全合格证明可以是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有效期四年),也可以是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申报产品的实际生产企业自行送检的检验报告原件(有效期2年),而且检验报告注明所检材料或部件的品牌、规格及颜色等产品特征。
7.2水处理材料及与水接触的主要部件需提供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7.3所提供的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中的材料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应当与申报资料中所使用的材料名称和生产厂家名称一致。
对提供评审的样机有如下要求:
8.1所提供的样机应当为定型生产的产品。
8.2所提供的样机的水处理工艺、所用水处理材料的组份和产地应当与送检样机和申报材料相一致。
8.3所提供的样机应当为未使用过的新样机,外包装应当完好无损。
8.4所提供彩色照片应当能清晰地显示其外观(包括产品铭牌)和内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