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申请国家高新认定跟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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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概述: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企业在深圳注册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申请了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还可以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为自动国家高新企业入库培育企业,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2018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一)批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4月(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4月(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二)第二批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7月(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7月(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三)第三批受理新申报的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9月(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9月(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申报条件
1.
在中国境内
(不含港、
澳、
台地区)
注册的企业,
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
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上的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
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一般要求专利数量有
2
项发明或
10
项实用
新型以上);
2.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
以上,其中
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
以上;
4.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
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6%
;
②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
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
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
以上;
6.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
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另行制定)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