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2023年新政策公司注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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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核名: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上网(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
租房:去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注册公司:到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其他一起交给。大概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和。当然,可以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
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网上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
申请人注册
次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时,要申请通过互联网到商事登记门户网站注册,再进行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之后采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身份,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会把自动和数字证书发证给到相关机构联网进行验证是否本人并且身份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注册并且登录以后,进行选择你需要办理的业务种类,填写相关申请表,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一些资料,之后申请人或者相关签字人选用数字证书,进行对电子申请表进行签字
受理、审核、决定
填写的相关材料相关机构签收就开始进行审核,若材料都,受到以后就开始审核,并且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会准予登记准备。
个体户和公司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注册资本。在注册资本方面,个体户相对于公司来说要更为宽松。通常,个体户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时,往往没有注册资本要求。虽然当前我国公司注册也取消了注册资本限额的限制,但在某些情况下,以注册资本为审批的相关部门并没有放宽条件,比如说招投标项目、企业向银行等等。
承担责任。在现实社会经济中,若创业者成立个体户,其需要以自己的全部身家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但若创业者选择公司的形式进行运转,即便做生意亏了本,其也可以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且受法律保护,而不必对负债承担无限责任。
纳税申报。现如今,市面上的很多个体户都是采用由税务估算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的方式来缴纳税款;而公司一般都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性质和经营业务来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种和税率,并需要在固定期限内向税务进行纳税申报。总体来说,公司缴纳的税款相对于个体户来说要相对多些。
注册流程。一般而言,注册个体户相对于注册公司来说,要更为简便,不仅所需提交的注册材料更加精简,而且注册程序也相对简化,如个体户无需开设银行基本户等等。
税收政策。当前,我国个体户所能享受到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相对较少,但对于公司来说则与之不同。伴随着“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公司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日益丰富起来。
合同及投资。在经营运转过程中,个体户相比于企业来说,往往信用度及度低,因此无法以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而对于公司来说,其可以以企业法人的身份对外合作,并吸引投资机构对其进行投资。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它们的债务,在个人经营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承担,在家庭经营的情况下,以家庭财产承担。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香港性居民复印件;(2)港澳同胞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复印件;(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章确认的明书(身份核证文件)。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澳门性居民或者澳门居民复印件;(2)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明局出具的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行政区(如:区)+商号(如:)+行业性质(如:商务服务)+组织形式(如:中心)。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合作社”字样。成都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将不能再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提请注意: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明或者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明;
(三)经营场所;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开业、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3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明或者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明;
(三)经营场所;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开业、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