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申请要求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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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基伟业服务范围有再制造产品设计、煤安认证、矿安认证、煤矿设备维修资质、煤矿产品维修资质等矿用产品,主要服务于申请办理的程序--申请--初审与受理--技术审查与产品检验--现场评审--终审--证书发放--监督检查。其中再制造产品认定包括“申报、初审与推荐、认定评价、结果发布”等四个阶段
(一)申报
申请企业应按照《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愿提出认定申请。
1.基本条件。申请企业应符合《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具体包括: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立法人资格;
(2)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国家对产品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获得相应许可;
(4)具备再制造产品批量生产能力,采用的再制造技术、工艺适用、成熟可靠;
(5)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纸质及电子版),具体包括:
(1)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书;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再制造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4)执行的产品标准;
(5)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或)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再制造技术说明;
(7)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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