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运专线,台湾空运,台湾进出口物流
-
面议
一、操作模式:
1、台湾海运是根据《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而进行的一种海运操作模式;
2、台湾海运散货拼柜:是由深圳集货在蛇口港装柜经香港转台湾清关派件一种操作模式;
3、正式报关:是指通过一般贸易方式正式报关到基隆港清关派送操作模式。
二、散货拼柜:
1、时效:10-12天;
2、操作流程:深圳集货→装柜(蛇口港)→香港→台湾→清关→派件;
3、船期:我们是周三和周六的船期到达台湾7天;
4、交货时间:赶周三船期需要在周五周六周日周一交货到我司深圳仓库;
4、交货时间:赶周六船期需要在周一周二周三周四交货到我司深圳仓库。
三、操作流程:
1、议价:客人需提供详细货物品名、箱数、包装尺寸、毛重给我司为您做出准确的报价和时效。
2、取货:客户可以自己送货到我司深圳仓库,我司可上门提货但要根据路程的远近适当收取提货费,具体费用请来电咨询!
3、商检报关:在深圳口岸报关商检;
4、运——输:货物将在深圳机场装机直飞台湾;
4、运——输:货物将在虎门装船运往台湾;
5、台湾清关:货物抵达台北机场并在台湾机场清关;
5、台湾清关:货物抵达台湾并在码头清关;
6、台湾派送:货物在当天派送到您客户手中。
四、正式报关:
1、做报关单所需资料:报关单证、发票(形式)、装箱明细。
2、产生费用由哪些:
1)港口费用:海运费、报关费、订仓费、码头装卸费、文件费、燃油附加费、拖车费;
2)清关费用:关税、营业税、特殊税费、商检费、电检费;
3)清关完:领柜费、拆柜费、分派费、偏远派送费。
五、增值服务:
1、为台商在中国采购商品提供取货、验货、点货、分货、包装、运输、报关、双清关、配送;
2、提供国内仓储、代收、代保管、整理货物打包运转服务,可以根据要求免费代收货物、重新包装货物、分货服务;
3、台湾代收货款返款及时快速;
4、代买货物运输保险;
5、台湾全省免费送货,送到地址一楼,海运偏远地区要加偏远费。
六、客户须知:
1、机器请提供说明书与材积数、重量、货价、尺寸、厂牌、型录、图片、出货时请提供详细之INVOICE & PACKING资料作为依据,若因资料不符遇海关查扣没收,我司恕不付任何法律上刑责与赔偿!
2、仿冒品及提供假授书涉嫌侵权货物与伪造文书非中国制造厂商实际授权提供不实数据者,我司盖不承运偷藏货夹带者一经发现将移交海关处理,我司将追硕造成我司的相关损失与法律上的赔偿!
3、以上开放货品以台湾海关确定为准,仿冒品本公司不接单,本报价为货送至我司仓库,如需我司派车取货则酌收提货费。
4、 出货时请提供详细的PACKING资料(具体货物品名、材质、数量、箱数、外箱尺寸、毛重、货物单价/总货值),我司以此作为报关资料,若有不实申报内容,责自负,例如所出货物为机器需提供(机器型号、规格、厂牌、用途、功率),布匹需提供(长度、弧宽、成份、织法、用途)。
5、货物报价后与实际所出货品不同须以实际货物税类、重量、材积,作为计价标准。
6、每才超过8kg以重货类别计费,如抛货将以材积计费,材积换算公式为:长CM*宽CM*高CM/28317=材数。
7、我司每周一至周六装柜,香港结关日每周三、周六,结关日起算10 ~ 12天内货到台湾客户手中。
8、结关日起算第20天以上未到客户手中以运费80%收费,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不在此条款内,但我司须提供正式相关文件为凭(此限外我司不承担其它赔偿费用)。
9、 如因我司操作不当造成货物丢失损毁一律免收实际部分运费,并按普货运费3倍理赔,货运费2倍理赔,特殊货按运费1倍理赔,此外我司将不再承担其它任 何延伸赔偿费用,如发现货有破损等问题,请在签收单上注明,如无备注事后回报,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易碎品我司原则上不承接运输业务,如要求运输,请自行 加强包装,我司不负责运输破碎责任。
10、台湾偏远地区需加收派件费用,本司仅送货至客户一楼门口余者客户请自行负责。
11、货物委托我司承运,货物动态查询请以我司运输明细表上之运输单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