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离婚代理广州荔湾区婚姻法免费咨询
-
≥ 1件¥1.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广州离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温律师:();Q ;
1、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可否主张继续承租?
答: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规定的解答》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在离婚时可以主张继续承租公房:(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如果您有任何的意向或者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广州离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温律师:();Q ;广州代理离婚律师广州离婚律师广州专打离婚官司律师广州越秀区离婚律师广州办理离婚律师广州离婚法律咨询广州市离婚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址:
律所地址: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层(地铁五号线:五羊邨站C出口。公交:南方报社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