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政策和标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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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的审核制度仍然不明确。国家对江苏、浙江等11个地区的成立医药物流中心给予贴息贷款等政策支持。这些整改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医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从原有的医药批发企业中剥离出来,一旦剥离就面临对这些新的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进行资质考核和评估的问题。但是国家对这方面没有一个新的考核和评估体系,而原有的GSP认证只是适合医药经销企业的,对于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GSP的很多内容都不再适用。一个新的考核、评估体系的制定迫在眉睫。
此外,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药品编码。统一编码可以建立起一套对药品质量全程跟踪和追究制度,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药品的品种较多,国家没有统一编码,药品名称复杂,有中文名、商品名、英文名、拉丁名等。这给生产企业、医院,尤其给大型连锁药店带来很多的麻烦。这种各家自成体系的编码,在信息流通中既不能实现信息共享,也不利于对药品的监管,从而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外物流标准的不统一也成为制约我国医药物流向规范化、化并与国际接轨的一大障碍。比如药品物流容器、药品包装箱、药品仓储托盘等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加快推进【药品物流】标准化的建设。同时,调整【药品物流】配送中心的许可证制度和经营对象范围,应与国际接轨,建立配送中心严格准入许可证制度,建立配送中心下属的配送分中心的许可证备案制度。
(2) 投资过热、过散,缺乏有效整合
从2002年7月北京医药股份与国际物流设计生产制造企业西门子德马泰克正式签约,合作建立现代化医药物流配送中心之后,全国各地广泛掀起了兴建大型【药品物流】中心的热潮。目前国内销售额大的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股份公司、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也分别仅占医药市场销售总额的3%~5%左右,与此同时这些【药品物流】企业在物流建设中均以单个企业为主体,呈现点多、规模大、投资大的状况。设计规模要求往往是企业现有业务规模的3到5倍,动辄要求能够支持上百亿元的销售。然而,由于国内医药行业供应链整合的环境还没有形成,第三方医药物流也不成熟,各搞一块、重复投资的结果就是各家都吃不饱、很难形成规模效应。
与美国相比,平均每个配送中心能够支撑的消费额,我国只是美国的11.75%;配送中心内每平方米能够支持的销售额,我国只是美国的40%;平均每个配送中心能够支持的SKU品种规格,我国也只是美国的24%;而平均处理单行订单的运作成本,我国却是美国的2.78倍。由于销售额小、效率低,所以经营会处于困难境地。段时间在九省通衢的武汉,有四家已建和在建的医药物流中心,其中一家物流中心已明显业务不足,陷入亏损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