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报废资料销毁/中心焚烧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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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吨¥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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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吨¥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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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吨¥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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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资料销毁记录应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明确具体被销毁的食品种类,如面包、牛奶、火腿肠等。
规格型号:包括食品的包装规格、容量等,例如 250ml 盒装牛奶、500g 袋装面包等。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准确记录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原本规定的保质期,以便追溯食品的生产批次和时间跨度。
批次号:对于有批次管理的食品,需记录对应的批次号,有助于在出现问题时同批次食品。
二、数量信息
销毁数量:详细记录被销毁食品的具体数量,以单位计量,如盒、袋、瓶等。
单位:明确数量的单位,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江门报废资料销毁原因
明确说明食品被销毁的具体原因,如过期、变质、检测不合格(注明具体不合格项目,如细菌超标、农药残留超标等)、包装破损等。
四、销毁方式
记录所采用的具体销毁方式,如焚烧、填埋、破碎后作饲料或其他特定的处理方式等。
若涉及委托第三方进行销毁,需注明受托方的名称、资质及联系方式。
五、时间信息
决定销毁的时间:记录作出食品销毁决定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实际销毁时间:食品实际被销毁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六、地点信息
明确食品销毁的具体地点,包括详细地址。若在特定的销毁设施内进行,需注明设施名称和位置。
七、参与人员
记录参与食品销毁过程的相关人员,包括企业内部负责销毁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的姓名、职务。
若有第三方机构参与,需记录其代表人员的信息。
八、监督与确认
如有监管部门参与监督销毁过程,江门报废资料销毁/中心焚烧炉处理需记录监管部门的名称及参与人员信息,并附上监管部门的确认文件或签字。
企业内部负责监督销毁的人员需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以销毁过程的真实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