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并未对过期药品回收事宜进行规定,更未规定药品回收的主体部门。尽管《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但过期药品并未纳入医疗废物范畴。《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过期药品按劣药处理,但均未规定如何回收和处理。
过期的药用原料应及时回收。一般情况下,过期的药用原料应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回收。一定要把过期的药用原料和有效的分开,然后把过期的药用原料送到当地的药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回收站将负责过期药用原料的回收,回收的材料将用于其他行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目录》过期药品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处理不当可能造成污染或者被不法商贩包装再次流入市场。因此不建议个人进行过期药品销毁操作。一般来说可以询问小区是否有过期药品处理点,一些小区是由的过期药品回收点的。附近的药店、医院,一般可以帮忙代处理药品,他们有的过期药品回收通道。
拨打厂家电话,一些厂家有药品回收流程。定期清理家中的过期药品,是件大事。不过过期药品处理现在只有地方性的条例,并没有相关法律,所以呼吁国家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通道,或者类似美国4.30过期处方药品回收日还是很有必要的。
药品过期后不仅药效降低,还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药品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容易造成被不法商贩重新包装重复销售、儿童捡拾引起药物中毒等恶性后果。过期药品由于污染性强,早已被发改委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
药品一旦过期变质就应销毁,以防流入不法分子之手。好的办法是将过期变质的药品交回医院药房进行集中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青霉素,如果自行处理,防护不当或者散发空气中,可能造成过敏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