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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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的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核定征收的方式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公式:
应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目前核定的主要方式就是定额核定征收,不看进项成本,直接核定企业销售额的10%作为利润(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经营所得税,税负情况:增值税1%(2020年底前),附加税为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在0.5%-2.19%之间,因此综合的税负率一般不超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