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江海区企业公司变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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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迁出地登记将登记档案采用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迁出手续;
法人住所的变更:
(1)公司法人住所在地理位置上没有发生变化,但其住所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街道或路段名称、牌号等发生了变化。
(2)公司法人住所发生了位移,但没有超过原登记主管管辖的范围。公司法人迁移出原登记主管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申请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根据新所在地登记主管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再出具迁移,并将公司档案移交公司新址所在地的登记主管。公司法人凭迁移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据地登记主管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服务:
变更类型:名称变更+变更+资金变更+股权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销+法人变更
所需材料:《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书》+住所明、复印件,(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补充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统计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复印件+可注册公司的商用,住所明、复印件,(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变更流程:确认方案—整理资料—递交资料—领取营业执照
所需时间:根据变更类型时间不同(详情可以参考下面图片)
您会获得:新营业执照正本+新营业执照副本+新公司章+新+新公司章程
什么是工商变更?
根据《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需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申请设立登记,完成整个注册流程。
公司注册登记项目包括: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
工商变更指的是一切信息登记完毕后,未经变更,不得擅自更改原本的信息,经营期间有信息变动的可向公司登记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和债务。
变更原因
经营运作由于内、外部因素发生了变化,原在开业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项已不再适应新的经营要求,需改变原有的登记事项;
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须向办理开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由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申请变更事项等重新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收缴原营业执照,发给新的营业执照。凡改变公司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地、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分支机构或撤销分支机构,均须办理变更登记。其中,与财务人员关系密切的为注册资金的变更(增减资),需要对企业账务进行相关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