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标书代写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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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件
这也是招标书的一项重要内容。后面谈合同部分时再谈。此部分内容是双方经济关系的法律基础,因此对招投标方都很重要。国际招标应符合国际惯例,也要符合国内法律。由于项目的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出补充合同条款,如支付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主保险费用等特殊要求,在标书技术部分列出。但这些条款不应过于苛刻,更不允许(实际也作不到)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中标方。
《招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七部委12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有招标人有发放中标通知书的权利。
各地投标规则不同,装订方式也不同:经审核无误的正本,可复印成副本,一般为正本和复本各一份(如有要求,可按标书要求准备)。封皮下的页也是印有副本的投标文件的页,每份投标书的正面封皮都要加盖公章,其次将复印好的标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装订,不得擅自更改,如若招标文件没有体现装订方式,则可自行选择装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