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专做商业计划书项目商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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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资金支持。由市人才发展基金给予专项资助。
1.给予团队建设资助,其中,创业类A级200万元、B级60万元、C级20万元;创新类A级100万元、B级50万元、C级10万元。对人才担任人,且技术水平高、团队实力强,能够显著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创新创业项目人才团队,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增加资助力度。
2.对A、B级创业类团队人,按本人实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的50%,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高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资助;各区根据团队技术水平、项目发展前景,按照实缴个人所得税的一定比例,给予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相应奖励资助,核心成员人数和具体奖励额度,由各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3.按A、B级创业类团队所在企业贷款利息的50%,连续3年给予每年高100万元贴息资助。
4.A、B级创业类团队所在企业可评价入选我市“瞪羚”、“雏鹰”企业,入选后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申报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相应级别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团队”创办企业在津注册时间,申报A级应不超过5年,B级不超过3年,C级不超过2年。企业应在我市有实际办公场地,并正常运营。
2.团队人应为创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成员数应不少于3人(含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应在津工作。
4.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水平;产业化前景好,能够显著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或商业模式具有较强比较优势。
2.团队人条件:应有在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从业经历。
基本条件
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所从事科研工作或技术创新方向符合我市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应包含创新研究、技术转化及企业技术人员,成员数应不少于3人(含人、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需与人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可跨单位协作。核心成员应在津工作。
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学科,具有国际、国内的技术水平,成果能提升国家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国际,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好。
2.团队人条件: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突破关键技术,或带动本、本学科、本行业在国际处于水平的、人才;或具有承担国家科研课题、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经历的人才;或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副教授(相当于)及以上职务,以及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的人才;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
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国内水平,成果能提升我市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行业,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良好。
2.团队人条件:在本学科、本领域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术技术处于水平的人才;或具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经验的人才;或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