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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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是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是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生产的一个内容,根据生产监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GB/T29639-2013)来编制。
其中也包括:应急组成员、危险源来源、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生产行业,需要做好应急预案,而且是和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许可证需要有应急预案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电子版1份;
2、原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变更企业名称和变更企业类型的,须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交变更后单位负责人的安全;
5、变更经营地址的,须提交不存放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经营场所产权和租赁(复印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详解: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区局提出申请,区局相关职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 申请提供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项目用地平面图、土地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条件: 符合当地的区域规划、当地出具固定资产投资备案、建设单位对提供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 安全条件论证及设计审查申请: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安全条件论证及设计审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八日内相关对提交申请的建设单位进行审查,合格后及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复印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