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代办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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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对技术条件中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对其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对其技术人员的所学、技术职称按附件2设置中规定的进行考核。主导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各行业主导见工程设计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近5年内2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前50名以内;或近5年内2次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前50名以内。
(4)具有2个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且近10年内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每行业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某1个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工程设计的资质,且近10年内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4项。其中,工程设计行业相应业绩不少于1项,工程设计相应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已建成投产。
本标准主要技术人员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
注册人员包括:
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或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人员各不少于8人、10人、10人;其中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水平考核标准应用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工程设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整个活动过程,是建设项目生命期中的重要环节 ,是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体现具体实施意图的重要过程 ,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 ,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 ,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阶段。工程设计是否经济合理 ,对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