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朱墨时序鉴定去哪里做
-
面议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在经济、民事案件中的许多文书需判断注墨时序,借以确定案件的事实。某些特定文书或重要文书形成时,要求先书写或打印文字,审核无误后才盖印公章印文,即先墨后朱。当事人在伪造这类文书时,采取非正常手段先盗盖印文后再填写文字,即文书形成过程反序,通过朱墨时序鉴定可疑认定文书的真伪,在经济、民事案件中,通过鉴定文书上印文与其他笔迹形成的先后次序,可疑确认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为法庭审理提供依据。
朱墨时序鉴定的作用有哪些
(1)确定诉讼案件当事人所述是否与文件真实形成过程相符。在审理经济、民事案件时,经常会遇到当事一方诉称文件的形成过程是先朱后墨,而另一方称是先墨后朱。
(2)判断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当文件上有盖印的印文并与字迹相互交叠时,二者之间存在着先与后的次序。特别当通过鉴定证明盖印时间后于标称时间而又先朱后墨时,可直接说明墨迹的形成时间与标称时间不符。
(3)判断文件的真伪。在某些重要文件中,先朱后墨即为伪。
目前,朱墨时序鉴定已纳入文件制作时间鉴定的范畴。实则是将其作为朱墨的相对形成时间对待,按照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国标(GB/T37233-2018)规定其主要的检验方法有:显微法、荧光法、光谱法。不管哪一种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前提是(朱墨)印字要有交叉;且都是在放大的基础上完成的。在不足1mm的交叉部位,没有合适的放大倍率是不能获得佳识别效果的,尤其对于两种相互叠加的同类能够互溶的色料,他们相互交织在一起时将大大增加识别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