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蚌埠泡沫消火栓箱
-
面议
本标准规定了消火栓箱(以下简称栓箱)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栓箱。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消火栓箱 Fire hydrant box。 指安装在建筑物内的消防给水管路上,由箱体、室内消火栓、消防接口、水带、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及电器设备等消防器材组成的具有给水、灭火、控制、报警等功能的箱状固定式消防装置。
检查和试验的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范第1条: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液下喷射,泡沫-水喷淋系统,固定式泡沫炮灭火系统应进行喷泡沫试验; 对于泡沫喷雾系统,可进行喷水试验,并应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规范第2条:对于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
根据《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用液上喷射系统,条件适宜时也可选用液下喷射系统; 非水溶性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储罐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高度大于7m或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原油属于非水溶性液体,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主要有罐体、胶囊、比例混合器、进水管路、出液管、排水阀、排污阀、安全阀、压力表组成。每个管路均安装有阀门、进水管线上装有压力表,胶囊装在罐体内,其内腔和罐腔是各自立的。它是用来储存泡沫灭火剂,并通过压力式比例混合器的作用,将消防供水置换装置内储存的泡沫灭火剂,并与供水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形成泡沫混合液的装置。按储罐的结构形式分为:卧式比例混合装置和立式比例混合装置;按比例混合器的个数分为:单比例混合器混合装置和多比例混合器。水成膜泡沫消火栓箱 产品简介 水成膜泡沫消火栓箱(以下简称栓箱)是一种新型低倍数泡沫固定灭火装置。它是将消火栓箱和水成膜泡沫灭火有效的结合起来,适用于扑灭较复杂的初期火灾,是高层和大型建筑、工厂、仓库、船舶、隧道及其它各种公共场所的固定消防设施。栓箱利用供水系统的压力水,通过负压式比例混合器与泡沫液混合,然后经软管由泡沫枪喷液灭火作业。使用时开启箱门,取下泡沫枪、软管、开启球阀或消火栓(若配置了消火栓)喷射水成膜泡沫。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在竣工后均应作消火栓试射试验,以检验其使用效果,但不能逐个试射,选取有代表性的三处:屋顶(北方一般在屋顶水箱间等室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两处消火栓。。 施工单位在竣工时往往不按规定把水龙带挂在消火栓箱内挂钉或水龙带卷盘上,而将水龙带卷放在消火栓箱内交工,建设单位 接管后重新安装,否则失火时会影响使 用。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栓口应朝外,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方便取用。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符合现行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控制阀门中心距 侧面及后内表面距离,规定允许偏差,给出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均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检验方便。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其栓口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主要是取用方便;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符合现行防火设计规范规定。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但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以及本规范表3.5.2中规定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场所,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很多建筑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单股充实水柱可以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但是不满足只设一支消防水枪的条件。如果给每个消火栓单装一个箱子既占地方又影响美观,这时就可以采用双栓型。每根立管单给一个栓头供水,共用一个消火栓箱。
整体高度达到了1.6米,常用于各类商业、歌舞娱乐场所。因为这类场所对灭火器的配置要求也很高,而灭火器配置的间距和消火栓箱的配置间距有很多重合的地方,所以这种消火栓箱采用和灭火器箱一体化的设计布置,不分开设置,以免过多的占用面积,兼顾美观,同时也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