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认定2021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补贴条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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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时间开始了,项目申报时间截止7月22日,想要申报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小伙伴们要抓紧时间了,那么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21年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时间、申报要求、申报补贴奖励以及认定条件等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
一、南京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要求
1、申请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机构,需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在南京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
2、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依托自身主营业务方向和优势领域,围绕我市“4+4+1”主导产业,以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医药与生命健康、软件、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八大产业为,建设孵化器。
二、南京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正反打印(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此基础上,登录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依次点击“创新名城政策网上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我的申报”,点击进入填报基础信息,下载市级孵化器申报书模板文件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网上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明确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填写《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3),并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附件4),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的,将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南京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单位登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推荐汇总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纸质材料包括: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附件和申报单位信用承诺 书(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不装订,一式两份,附件3),另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不装订,附件6)报送至兴智路10号高新园大楼一楼社保大厅12号窗口。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6:00。
四、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补贴奖励
1、市对获得市级绩效评价和良好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加速器,给予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对纳入省级以上孵育计划且市级绩效评价合格的载体予以省拨经费 1:1 共同支持;对获得年度绩效评价优良的科创实验室每个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
2、市对获得省级和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加速器认定当年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获得省级和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试点的单位高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3、绩效评价合格的科创载体可享受《南京市众创空间(新型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 器管理办法》《南京市科技企业加速器管理办法》和《科创 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创业服务、资金扶持、 人才奖励和毕业企业对接等支持政策。
五、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具有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较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在南京市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
2﹒孵化场地集中,界限清晰,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鼓励对照省级孵化器认定面积标准建设。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2/3以上;属租赁场地的,应具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孵化合作签约不少于1家在基金业协会或省级(含副省级)以上发改部门备案的投资机构(包括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等备案机构),并每年有不少于1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配备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管理咨询)不少于3人,并开展相关辅导活动;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且户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平方米;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户均可适当放宽到1000平方米;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2家。
申请孵化器,除满足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围绕我市“4+4+1”主导产业,聚焦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医药与生命健康、软件、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八大产业,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60%以上。
2﹒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细分产业的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技术服务。
3﹒申请认定时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0家。
本办法中孵化器在孵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上述就是2021年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相关内容了,满足申报条件想要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南京市朋友们,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