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变造文件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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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材料鉴定包括依据文件材料鉴定标准对需检纸张、墨水墨迹、油墨墨迹、墨粉墨迹、粘合剂等文件材料的特性进行检验检测及比较检验等。
变造文件鉴定(添加笔迹、是否原件、是否一次打印文件等)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变造文件鉴定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全部和部分内容是否经过变造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送检材料为复印件查无原件的需经过委托方同意才能送检。
2、样本。一般不需要提供样本比对材料。如果有不同版本的同名文件(大部分内容相同局部内容不同)可以作为样本送检。
变造文件鉴定,是指对利用真文件加以局部改造的假文件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通过鉴定,确定变造事实,判明真伪;了解变造特征,分析变造方法;査明被改变或删除的内容。变造方法不同,其特征各有差异。用擦刮方法消除原来文字,被擦刮部位纸张变薄,表面光泽消失,显微镜下观察可见纸张表面有明显破坏痕迹,有的还残留有文字的笔画;如后写上文字,会出现墨水渗散现象;用挥发性液体滴在被擦刮部位,渗透明显加快;在紫外线下观察,与其他部位荧光反映不同。挖补、接贴方法伪造的文件破坏了文件纸张的完整性。被挖补、粘贴部分与原来的纸张成分,纤维方向,线条、花纹不同,厚度增加,透光程度和荧光反映亦有差异。
变造文件的含义是什么?
变造文件又称局部伪造文件,是指对原真实文件的部分内容加以改变形成的内容虚假的文件。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变造文件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经变造的文件一般人很难识别出来,即便通过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使用放大镜、显微镜、紫/红外线检测、分色检验方法、光谱成像技术等等复杂的“高科技”进行鉴定,也无法确保不会出错。
文件形成方式鉴定
包括依据笔迹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笔迹是书写形成还是复制形成;
依据印章印文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印文是盖印形成还是复制形成;
依据指印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文件上有色检材指印是否复制形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