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级羧甲纤维素钠25kg规格有CDE备案登记号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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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级羧甲纤维素钠 25kg规格 有CDE备案登记号 资质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纤维状或颗粒状粉末;无臭;有引湿性。
本品在水中溶胀成胶状溶液,在乙、乙或烷中不溶。
【鉴别】取本品1g,加温水50ml,搅拌使扩散均匀,制成胶状溶液,放冷,备用。
(1)取上述溶液10ml,加试液1ml,即生成蓝色絮状沉淀。
(2)取上述溶液5ml,加等体积试液,即生成白色沉淀。
(3)取上述溶液,显钠盐的火焰反应(通则0301)。
干燥失重 取本品1.0g,在105℃干燥6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10.0%(通则0831)。
铁盐 取本品1.0g(按干燥品计),置坩埚中,缓缓炽灼至炭化,放冷;加0.5ml使残渣湿润,低温加热至蒸气除尽后,在550~600℃炽灼使灰化,放冷, 加1ml与3滴,置水浴上蒸干,放冷,加 16ml与水适量,使残渣溶解,移至100ml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必要时滤过),精密量取25ml,置50ml纳氏比色管中,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4.0ml用同一方法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16%)。
重金属 取本品1.0g(按干燥品计),依法检查(通则 0821),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