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代办中哥FORML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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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代办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FORM A、FORM B、FORM E、RCEP 、FORM F、FORM L、FORM P、中澳、中韩等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6月正式生效,8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中国与中美洲签署的个一揽子自贸协定。
根据《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规定,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方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辖区企业出口至哥斯达黎加的产品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6月正式生效,8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中国与中美洲签署的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按照《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定,凭此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货物在哥入境通关时可享受零关税。
为使中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产品能够及时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自2011年8月1日起,中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企业凭原产地证书可享受关税减免按照《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定,凭借这份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口货物在哥入境通关时可享受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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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哥斯达黎加办理什么原产地证?代办哥斯达黎加原产地证,代办FORM L原产地证,代办中哥FORM L原产地证,哥斯达黎加FORM L原产地证办理流程,欢迎您来电来函咨询!
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FORM L原产地证书应提交哪些单据?
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时,申请人提交《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单据。
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FORM L原产地证书的出口产品需符合什么条件?
凡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出口产品,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相关操作程序(见本网站办事指南-原产地业务)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表中所列原产地标准。
出口商应在什么时间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FORM L原产地证书?
证书应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时签发,如因以下原因未能及时签发的,可以在货物出口之日起12个月内补发,并在证书第14栏注明“ISSUED RETROSPECTIVELY”字样:
(1)由于不可抗力、非主观故意的错误、疏忽,或者依照可适用的缔约各方法律认为合理的其他特殊情形,未在出口前签发原产地证书的。
(2)或者授权机构确信原产地证书已经签发,由于技术原因,原产地证书在进口时未被接受的。补发证书的有效期应当与原证书的有效期相一致。
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FORM L原产地证书是否可使用非缔约方发票?
申请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使用非缔约方发票。此种情况下,除在证书第12栏填写发票号码、发票日期及发票价格外,还需在证书第5栏详细注明货物原产国生产商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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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哥FTA哥斯达黎加FORM L原产地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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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哥斯达黎加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2010年4月8日,双方正式签署中国与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2011年8月1日哥中自贸协定生效,自贸协定是哥中外交关系的重要延伸。对中国来说,哥斯达黎加只是一个比较小的贸易伙伴,且自哥斯达黎加进口的某些大宗商品的零关税不是,而是逐步循序渐进,分布在第5年、第10年和第15年内逐步完成。但中国与哥斯达黎加签署协定后,就容易在其他中美洲国家层面形成突破态势,可为中国此后与其他国家谈判增添优势,其战略意义远远大于经济意义。据哥斯达黎加统计局统计数据,2018年哥斯达黎加货物进出口总额为275.1亿美元,同比增长7.6%;哥斯达黎加与中国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22.7亿美元,同比增长6.7%,中哥双边贸易额占哥斯达黎加贸易总额比重的8.88%。
中哥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全面、开放水平较高。在货物贸易领域,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共同迈进“零关税时代”。中方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领域,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哥方将在电信服务、商业服务、建筑、房地产、分销、教育、环境、计算机和旅游服务等45个部门或分部门进一步对中方开放,中方则在计算机服务、房地产、市场调研、翻译和口译、体育等7个部门或分部门对哥方进一步开放。双方还在知识产权、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合作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方面,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哥方有45个服务部门进一步对中国开放,中国则在7个部门对哥方进一步开放。与此同时,双方还在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合作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中哥两国相距甚远,中国之所以哥斯达黎加作为中美洲自贸协定的谈判对象,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哥斯达黎加地处中美洲,毗邻加勒比海和太平洋,中哥两国自建交以来,经贸交往较为密切,我国企业可借助《协定》的优惠条件拓展哥国市场和中美洲市场。哥是中国与中美洲扩大贸易的桥梁和突破口;二是哥斯达黎加与中国产业结构差异较大,两国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具体产品的出口上都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相对而言,竞争关系明显较弱。从双方贸易结构看,哥主要向中国出口集成电路、其他单片和混合集成电路、电视发送、差转等设备零件;手持式无线电话机零件;对讲机零件、已装配的压电晶体、其它半导体器件、动物皮革或再生皮革制品、粒子加速器用零件、电压≤1000伏的其它开关和其它钢铁废碎料等。中国向哥出口电子类产品,包括集成电路、家用电器(彩电、激光视盘机、其它收录(放)音组合机等)、机械、纺织品(印花混纺3/4线斜纹棉布、印花的其它全棉机织物)、制鞋产品(橡胶、塑料鞋靴、纺织材料制鞋面的运动鞋靴)、交通工具(汽油型小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以及农产品(芸豆、干芸豆、干豇豆及菜豆)等。因此,彼此之间具有签署双边自贸协定的产业和经济基础,这是双方达成协定的关键因素。
中哥双边贸易互补性强,目前哥斯达黎加自中国进口的产品除传统的纺织和机电产品外,高新技术产品也占很大比重,如电子技术产品、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计算机与通讯技术产品等。中国自哥进口的产品Zui主要的是电子技术产品,约占自哥进口的97%。
中国是哥斯达黎加第二大贸易伙伴国。哥斯达黎加是拉美第三个与中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随着菠萝、小螯虾等获准输华,越来越多的哥斯达黎加产品进入中国寻常百姓家,而“中国制造”产品在哥国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更是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