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国富硒认证,富硒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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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基本要求》
1)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
2) 申请人承诺遵守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的富硒产品质量符合相应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要求;
3) 申请认证的富硒产品应是通过生长过程自然富集的富硒产品,包括天然富硒环境中种植或养殖的富硒产品(A 类富硒产品),或在植物生长过程中采用硒生物营养强化技术,以人工施硒的方式,经植物生理生化转换,将无机硒转化为有机硒的富硒产品(B 类富硒产品),生产方式应在申请中注明。
4)产品硒含量和镉指标符合 JZC/WI-520-2018《富硒产品认证技术规范》;
5) 建立富硒产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或体系文件,以确保产品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和认证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有效运行 3 个月以上。
6) 在两年内认证申请人未提供虚假信息、未违规使用禁用物质、或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
7) 若生产者存在分包生产,分包方应符合相关要求;
8) 在两年内,获证组织未被金质公司撤销证书 ;
9) 属于加工制品的富硒产品,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提供其主要原料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并确保加工过程中无人工添加有机硒之外的硒原料;
市面上的富硒产品越来越多,该如何正确选择?金质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的表示,含硒不等于富硒。预包装富硒食品根据有关规定,其含硒量有着明确的下限标准:即硒含量应在其营养素参考值的30%(固)、15%(液)以上,因此,其下限,固体产品为0.15mg/kg,液态产品为0.075mg/L。
“但凡没达到这个下限的含硒元类食品,都不可以叫富硒食品,只能算含硒。”
据悉,在没有可资借鉴经验的情况下,市质监局认监处统筹牵总,与江津区质监局、区农委、区富硒办,金质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富硒检测机构等一起,群策群力,攻坚克难。终,成功开启全国富硒产品认证先河,使重庆成为全国设立富硒认证项目的省市。市质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富硒产品认证是认证结合产业实际量身定制服务的一次成功的探索,也是认证改革的试水,其示范作用将逐步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