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马干法造粒机,天津LG-5干法制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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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制粒技术可通过滚筒平压制粒机完成。具一定相对密度的中药提取液,经喷雾干燥得到干浸膏粉,添加一定辅料后,以干挤制粒机压成薄片,再粉碎成颗粒。该法所需辅料少,有利于提高颗粒的稳定性、崩解性和溶散性。一般干浸膏粉加0.5-1倍辅料即可。然而亦应注意,经喷雾干燥所得干浸膏引湿性强。因此,应用该法的应用关键是寻找适宜的辅料,辅料既要有一定的粘合性,又不易吸潮,如乳糖、预胶化淀粉,甘露醇,水溶性的丙烯酸树脂及纤维素衍生物等。
通过运用创新的设计、的技术和智能化的管控,五大核心优势为力马干法制粒机保驾:结构简洁,拆卸清洗方便;能耗低, 更加节能环保;设有自润滑系统,设备维护工作量少;配备抽真空装置,使压片更密实,成粒率更高;安装三种纹路压轮:网纹、直纹、光面,匹配不同特性物料生产。
设备型号:200型。产能:80~250KG。干法制粒过程全密闭,筛分后粒度均匀。
整套由干法制粒主机、破碎、筛分、真空上料、冷却系统等组成。
生产能力验收:同一批次物料连续生产出合格颗粒计算平均产量,处理量200kg/小时,12-36目,一次性收粒不低于40% 。10-60目,一次性收粒不低于65%。
产品系统收率验收:产品每批次生产全部结束后,计算总的收率和物料平衡应符合:
a)终合格产品收率≥98%;计算公式:合格颗粒/投料量。
b)物料平衡≥99.5%;计算公式:(合格颗粒+可收集尾料)/投料量。
产品质量要求:合格颗粒:色泽均匀,颗粒度均匀。溶化性符合质量要求:溶化性:取颗粒样品10g,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颗粒剂(通则0104)项下溶化性可溶颗粒检查法检测。全部溶化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溶化后不得有设备摩擦或脱落异物、沉淀。性状:合格颗粒不得有明显的色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