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正规损失赔偿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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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可以搬迁的设备,本着连续利用的原则,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所以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是拆迁造成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赔偿。设备搬迁费和安装费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认定。
在拆迁过程中,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采取快速搬迁奖励措施,鼓励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尽快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迁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的数额由拆迁人根据实际拆迁情况确定,也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和实际承租人协商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拆工厂的业主和使用人是分开的,那么奖励费应该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工厂的承租人,这是政策文件规定的,也是合理的做法。
针对第三者财产损失因其受损物涉及面广、损失评估标准不一、技术以有主掌握的尺度相对单一的机动车辆来讲要复杂得多。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直接损毁、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而对于第三方在对财产损毁的赔偿方面往往提出远直接损失的要求,有些甚至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处罚性质的赔偿。由此,给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在定损过程中带来很多困难。所以,对于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查勘变的更加重要。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建设单位需对矿权人进行赔偿/补偿(以下统称“赔偿”)。为确定赔偿金额,双方一般单或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矿业权价值损失、其他损失进行评估,参考评估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矿业权价值损失是矿业权人的主要损失之一,该价值损失评估金额的高低直接关乎赔偿金额的高低。而矿业权价值损失评估金额受评估方法的影响较大。矿业权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具体又细分十种评估方法。具体应采用哪一种评估方法,才能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呢。树人律师结合相关规定,分析矿业权评估方法的类别及其适用范围。
矿业权评估方法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等规定,矿业权评估方法分为成本途径、收益途径和市场途径三类评估方法。
根据《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成本途径评估方法分为勘查成本效用法和地质要素评序法两种。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分为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五种。
根据《市场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市场途径评估方法分为可比销售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三种。
收入权益法适用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生产规模均为小型的、且不具备采用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条件的采矿权评估。适用于服务年限较短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适用于资源接近枯竭的大中型矿山,其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采矿权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