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产生者处置、强制处置、行处置制度:《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定了“产生者处置”的原则。产生者应当承担对其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适当处置的义务。产生者无论是采取自行处置来履行义务还是委托他人处置间接履行义务,其都是“产生者处置”原则的实现形式。该法规还确立了“强制处置”和“禁止排放”的原则。无论产生者是采取直接还是间接的形式,都实际、有效地处置危险废物,而不能将其置之不理。这表明,产生者处置其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是履行的义务。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的使用方法: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处醒目的地方安装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式样如下:(尺寸:40cm·40cm·40cm)2、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安装危险废物即危险废物名称。3、 各类标志牌数量要充足,悬挂部位要准确醒目。4、具有剧毒、易燃、感染等危害特性的危险废物还按照附录一中要求在包装上粘贴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并存储设施处悬挂相应的警告标志。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或液体废物。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将危废由原来的49类362种调整为46大类479种,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等。
问: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般根据要求和企业的相关实际情况需要60--70个工作日左右。
问: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答:企业可以咨询当地审批部门,或者是联系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了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