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香港律师公证,北京香港全套资料公证香港董事会决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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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香港律师公证的事由:
1、香港公司准备在大陆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个人委托授权他人或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特定事务时,亦须公证;
4、准备与大陆居民缔结婚姻;
5、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定居或来港接管产业;
6、计划收养内地儿童;
7、准备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实"香港服务提供者身份"及准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按照要求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8、继承过程中涉及大陆财产时;
9、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考试时;
10、涉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在大陆涉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证据;
12、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须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公证的。
香港单身律师公证资料:
1.香港单证文件扫描件/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有效扫描件/复印件
3.申请人的扫描件/复印件。
香港单身律师公证流程: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加盖转递章。
香港单身律师公证时间:
正常情况下,香港单身律师公证的时间是5-7工作日。
经过公证后文件就可以在大陆进行有效使用了。
香港公司的四个主要目的:
1、公司成立属实;
2、公司运营良好;
3、公司财政情况良好;
4、为内地投资和海外投资提供必要的文件。
香港律师楼公证通过委托公证人办理发往内地使用的各类公证文书有很多,内容包括了婚姻、继承、收养子女等民事法律事务,也包括了投资、、房地产、抵押、贸易经济法律事务。通过办理公证,香港居民得以在大陆定居、结婚、继承遗产,港商得以在内地投资贸易,有效地维护了香港与内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发展和繁荣。
内地的公证员与香港的委托公证人出具文书的分别
在内地,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有别于私人,公证书是公证机关代表国家出具的文件。公证员是国家公务员,公证员不得同时以律师身份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员受《公证程序规则》及《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的约束。法律规定公证员享有审查的权利,当公证员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点的时候,有权向有关单位、证人调查索取有关材料,并到现场作实地调查、勘验,甚至从有关单位摘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作为参考,因此由内地公证员办理的公证文书多数以""的形式出具。
在香港,内地使用的文书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委托公证人受司法部委托,以个人名义为港人办理文书,除了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外,也有责任根据《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试行)》的规定,审查当事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惟委托公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时,并未享有特别的调查权,只能在香港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审查。因此委托公证人办理的文书多数以当事人根据香港宣誓条例作出"声明"的形式出具。
香港法律意见书即是香港律师对香港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然后对其出具意见书,经香港执业律师对香港公司的真实性、目前状态、财务状况等各种数据收集整理之后,从法律角度给出的综合评价,且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执业中的重要文书。一份形式严谨、结构缜密、分析准确、论证精当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指南,同时也是律师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法律关系宏观驾驭能力和微观操作技巧的充分展示。
一、法律意见书内容
1、一般来说,国内须要就香港公司以下各个范畴出具法律意见: 一般母公司上市, 其子公司需做以下7点调查。(包含但不限于)
a、该公司设立的合法性。
b、该公司存续的合法性。
c、该公司的股权情况及历次股份变动的合法性。
d、该公司境外投资的情况。
e、该公司现行的章程及其历次修订的合法性。
f、该公司有权机构已经做出的决议的合法性。
g、该公司及董事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2、有一些当事人可能要求一些特别的法律查证,在法律许可下,鄙司的法律意见书亦可包含一些特别的查证要求。
3、您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范本内容是可行的。
二、办理程序
1、需要客户确定委聘,然后我们将会出具一份委聘函。
2、客户需在敝所委聘函上签署确定,并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
3、当事人提供所需文件,包括香港公司的法定记录(StatutoryRecords)、公司2年内的核数报告、及其他所须资产证明(假若法律意见书须要就有关资产作出确定) 等。
4、在客户提供所有文件,并且做出审查后,敝所将草拟法律意见书。一般来说,敝所在得到客户书面确定及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后,大约6个工作日内会出具一份意见书的草稿。
5、后由客户确定意见书的草稿内容后,才会签发法律意见书。
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1)中国大陆投资者到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活动
由于中国大陆暂不是海牙成员国,但中国香港地区是属于海牙成员组织,因此用于海牙成员国的公司文件可以在香港办理海牙认证。即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2)香港投资者到中国大陆进行投资活动
若是以香港公司名义到中国大陆进行商业投资活动,公司文件需经过香港律师公证(即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之后,公司主体的文件才会得到中国大陆的认可。
(3)若是以外国投资者的名义到中国大陆进行投资活动,应先区分该国与中国的外交关系
若该国与中国有建交,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需经其本国公证后,再送至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若该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文件使用的途径不同,办理公证认证时所需的资料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