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到西安客运大巴车,大巴车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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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上用于定线、定站、定时的营业性运输的大客车。它行驶于城、镇、乡之间,是汽车运输单位组织公路汽车旅客运输的主要形式。 公路客运班车一般分普通客运班车、直达客运班车和旅游客运班车三类。在同一线路上,直达客运班车比普通客运班车停靠站点少,或中途不停,直达终点,使旅客在途时间缩短。旅游客运班车专为通往名胜古迹和风景区而设,有长期性和季节性两种。旅游客运班车的车辆性能和车厢内的设备以及服务条件通常优于普通客运班车。公路客运班车的种类和班次主要依据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还可采取临时加班、区间插班的办法,以满足旅客乘车的需要。公路上相向的客流量从长时期来看是相对均衡的。客运班车的安排,以“对”为计算单位,一对即为往返两个班次。 运营编辑 为使旅客预先知道各类班车的到发时间,并便于车站适时地进行各项旅客集散的组织工作,汽车站都制定和公布班车时刻表。其内容一般有班次号,起点站名和开车时间,中途各停靠站和就餐站名与到发时间,以及终点站名和到达时间。编制时刻表须考虑多数旅客流时需要,并尽可能使各次班车的旅客流量均衡,到发时间和中转时间相互衔接,以及与其他运输方式相配合,车站站务作业的协调。合理的班车时刻表不仅能使旅客选择迅速、及时、方便的交通工具,而且能提高汽车运输企业的经济效益。
个人申请参加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条件,并具有相应车辆购置资金或者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 第二十四条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公共客运经营权招标;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中标人颁发公共客运经营权证。 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招标不成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程序确定经营者。 第二十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取得公共客运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运营协议,运营协议包括运营方案、客运设施管理、运营车辆及人员、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求、经营期限、生产安全管理等内容。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投入运营的车辆核发公共客运,运营车辆一车一证,持证运营。 第二十七条 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公共汽车经营者需要延续经营权的,应当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不予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公共汽车经营者未按时申请延续或者申请延续未获批准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确定新的公共汽车经营者。 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尚未确定新的公共汽车经营者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报经市、区、县同意,可以指令公共汽车经营者继续运营,指令运营期间应当根据运营情况给予经营者相应补偿。 第二十八条 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出租汽车经营者需要继续运营的,应当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申请人的经营条件、服务质量、经营信誉和车辆更型标准等决定是否准予延续。不予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公共客运驾驶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车辆件,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公共汽车经营者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车辆维修和安全应急知识培训。未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作业。 出租汽车驾驶员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服务。服务实行年度记分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服务。被取消服务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从业的,应当重新参加并通过服务资。 服务记分考核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市批准。 第三十条 公共客运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年度审验不得收费。 第三十一条 无公共客运的车辆不得安装顶灯、计价器、服务标志、标识等与公共客运有关的配套设施。 不得利用摩托车从事公共客运经营活动。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共汽车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不得转让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运营方案、暂停或者终止运营。 公共汽车经营者确需变更运营方案、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个月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公共汽车经营者因解散、破产等原因在线路经营权期限内需要终止运营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终止运营前确定新的经营者。 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重大活动等情况影响公共汽车运营需要调整线路的,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调整线路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因重大社会活动、突发事件、恶劣天气、抢险救灾等需要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公共客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市、区、县的统一指挥。市、区、县应当根据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巴士源于英语中bus的音译,为大型公共汽车,相对于中型公共汽车和小型公共汽车之间而言。其中,大巴应该是9米以上,20座以上,中巴是6-9米,10-19座,6米以下的是小巴,10座以下。
公共汽车从设计和技术特性的角度看,与其它大、中型客车的车型(如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团体客车等)不同,这种车辆设有乘客座椅及供乘客站立与走动的通道,要求站立面积大,车厢内通道与出入口宽、两个以上车门,踏板低。如果是城郊公共汽车,则由于主要用于中距离城镇间的客运,座位较城市公共汽车要多些,还应有行李舱或行李架。
长途大巴车的特点如下:
容量大:通常拥有数十个座位,能够同时承载多名乘客。
舒适性:虽然舒适程度因车型和运营商而异,但大多数长途大巴车都配备了空调、座椅靠背调节、安全带等基础设施,以确保乘客在旅途中的舒适度。
经济性:对于长途旅行来说,长途大巴车通常是一种相对经济的交通方式,因为它能够容纳更多乘客,从而分摊运营成本。
路线广泛:长途大巴车的运营路线通常覆盖各个城市和地区,为乘客提供广泛的出行选择。
然而,长途大巴车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挑战,如:
旅途疲劳:长时间的坐姿可能导致乘客感到疲劳和不适。
安全隐患:由于长途行驶和恶劣天气等因素,长途大巴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乘客应选择有良好声誉和经验的运营商,并遵守安全规定。
不便性:与私家车或高铁等其他交通方式相比,长途大巴车的班次和路线可能较为有限,不太方便乘客的灵活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