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公章遗失登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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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丢失后处理方法如下:
1、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如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晚报等);
3、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持以下文件到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法人需亲自办理。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
4、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