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处置公司,上海危废处置
-
面议
(B)废物的化学转化和处置
许多废物由于含有有毒和有害的化学成分而成为危险废物,但化学成分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变化,从而减少或消除废物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例如,有机废物的焚烧本质上是在高温下将有毒和有害的化学组分排放到和无害的气体中,因此是一种消除末端伤害的处理方法。通过焚烧的化学组成转化的这种处置形式有时很容易与利用混淆,并且关键也是要看目的。虽然有机废物的焚烧可产生可用的能量,但主要目的也是和消除伤害,而不是回收热能,因此通常被认为是有害废物处置。例如,废酸碱中和后的排放实际上是通过化学转化消除危害的一种处置方式。但是,指出,在危险废物的化学转化和处置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三大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对于固体废物(废渣),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压实、破碎、分选。
对于液态废物(废液),常见的物理法处理工艺包括:沉降、气浮、离心、过滤、蒸馏等,而吹脱、微滤、超滤、纳滤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常用于废渣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热处理(焚烧、热解)、固化/稳定化。
常用于废液的物理化学法处理工艺包括:混凝、化学沉淀、酸碱中和、氧化还原、吸附与解吸、离子交换、焚烧等,而置换、电解、萃取、电渗析、反渗透、光分解等工艺则较少采用。
生物法只适用有机废物,其中用于有机固体废物的包括:堆肥法和厌氧发酵法,用于有机废液的包括活性污泥法、厌氧消化法。
1.危险废物管理应急预案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突发性意外事故的应对能力,确保危险废物在产生到终处置过程中,发生突发性意外时,能够快速...
2.(3)运输过程抛洒、泄漏。 (4)接收危险废弃物的单位,不按规定处置污染环境的 。 2...
3.场所。 c.环保部写出调查报告,上报总经理,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d.对可能造成污染的...
4.进行整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h.对事故因素能消除的应该消除,由环保部协调危险固体废弃物
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和标准。如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危险 废物溢出、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1.目的
防止危险废物出现泄漏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出现危废泄漏事件时能快速响应、处置、降低危害,防止事故蔓延,大限度减轻人、财、物的损失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根据《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危险废物储存点发生危险废物意外泄漏等突发事件
3.职责及组织架构
3.1应急救援组每年组织一次危险废物泄漏演习,每年组织应急组进行应急知识及实操培训一次,副总指挥负责应急现场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
3.2通讯组负责事故发生后联系救援和医疗队伍,根据险情处理进展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并报告,协助部门对泄漏事件进行控制;
3.3 抢救组负责事故发生后对人财物进行抢救,采取措施控制事态;
3.4警戒组负责隔离事故现场,维护撤离时安保工作,确保疏散有序,确认所有人员是否全部撤离;
3.5疏散组根据事态发展组织人员疏散,负责现场车辆疏通,阻止非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3.6设备组负责应急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
3.7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图;
3.8行政中心每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预案演习方案》和《预案演习计划》;
4.程序描述
4.1应急准备
4.1.1危废管理员定期巡查危废储存点,及时了解危废品存储情况,及时配置充足的应急用品如吸附棉等;
4.1.2危废储存点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应急灯等灭火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新,设施设备有效;
4.1.3危废储存点配置相应数量的防毒面具、口罩等用品用具,危废管理员定期检查和更新;
4.1.4通讯组定期更新应急救援组、救援队伍、医疗机构、职能部门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4.1.5每年对危废管理员进行危废知识培训,加强危废管理意识;
4.2应急响应
4.2.1含溶剂废液发生少量泄漏时,发现者应立即用吸附棉或碎布进行处理并通知危废管理员到场查看和处置;
4.2.2含溶剂废液发生大量泄漏时,发现者应立即通知危废管理员,危废管理员根据现场泄漏情况报告应急组总指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总指挥根据泄漏情况启动应急程序;
4.2.3其它类危废品发生突发事故时,发现者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并通知危废管理员到场评估事态状况,危废管理员及时报告应急组总指挥,由总指挥根据事态情况启动应急程序;
4.2.4启动应急程序后,应急组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4.2.5启动应急程序后,应急组成员需要进入现场控制事态的,要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并注意开启通风设施;
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位列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强力支持,预计“十二五”期间,环保产业投资将达3.1万亿,环保投资项目涉及固体废弃物处理、脱硫脱硝、市政污水、污泥、工业废水等多个方面。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到“十二五”末,各试点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将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0-12个百分点,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形成一套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政策体系和推广机制,促进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跨越式发展。我国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面临良好的产业发展机会。
固废处理投资在我国环保投资占比中长期处于低位,导致固废处理处置设施严重不足,“十二五”将是固废处理行业投资水平从低向高迈进的一个拐点,未来5年将进入建设高峰期。“十一五”期间,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总投资为862.9亿元,平均每年投资额约为173亿元。包括医疗垃圾、工业废弃物在内的固废处理投资总规模约2100亿元,年均增速18.5%,其中的垃圾处理以25%的增速位列环保投资。
“十二五”期间,我国固废处理行业将进入高速发展期。未来5年,我国固废处理行业投资将达到8000亿元,占环保产业3.1万亿元总投资比例将达到25.8%,年复合增长率约30%,是环保行业整体投资增速的2倍。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固废处理领域将迎来更为乐观的成长空间。重金属污染治理“十二五”规划已获批复、湘江流域“十二五”重金属污染治理投入600亿元都为废旧商品回收。受这些政策或产业规划的驱动,固废处理工程、设备及固废设施运营等子行业都将进入高速成长期。其中,固废工程设备商将受益,而运营商也将迎来较大发展机遇。
按其组成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按其污染特性可分为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等。在《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其分为城市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和有害废物。 [6]
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随着我国对于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如何处理和排放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组成是一致的,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它废弃物等组成。据有关资料介绍,经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m2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废渣就会产生500~600t。若按此测算,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有4000万t。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可见,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有效途径。在这些方面,日本、美国、德国等工业发达国家的许多经验和处理方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由于国土面积小,资源相对匮乏,因此,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而重新开发利用。1977年日本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其生产规模大的每h可加工生产100t。1991年日本又制定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垃圾,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日本对于建筑垃圾的主导方针是:①尽可能不从施工现场排出建筑垃圾;②建筑垃圾要尽可能的重新利用;③对于重新利用有困难的则应适当予以处理。东京都在1988年对于建筑垃圾的重新利用率就已达到了56%。
美国制定的《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
总体来讲,这些国家大多施行的是“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垃圾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的控制措施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垃圾则采用科学手段,使其具有再生资源的功能,如美国的CYCLEAN公司采用微波技术,可以的回收利用再生旧沥青路面料,其质量与新拌沥青路面料相同,而成本可降低1/3,同时节约了垃圾清运和处理等费用,大大减轻了城市的环境污染;对于已经过预处理的建筑垃圾,则运往“再资源化处理中心”,采用焚烧法进行集中处理,如德国西门子公司开发的干馏燃烧垃圾处理工艺,可使垃圾中的各种可再生材料十分干净地分离出来,再回收利用,对于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燃气则用于发电,每t垃圾经干馏燃烧处理后仅剩下2~3kg的有害重金属物质,有效地解决了垃圾占用大片耕地的问题。
我国于1995年11月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交纳垃圾处理费。这是从我国国情和现有技术条件考虑,在现阶段采取的一种限制建筑垃圾大量产生和排放的有效措施,但应该看到这种收费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堵住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源头。我国应抓紧开展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①国家和建筑施工企业应投入资金,立项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深入研究与开发;②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中,对每万m2建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数量状况,进行一次大范围的定量定性综合调查统计,依此制定相应的建筑垃圾允许产生数量和排放数量标准,并将其作为衡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这样才能真正引起人们对于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的足够重视,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的源头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近些年来,上海、北京等地区的一些建筑公司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