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铁皮瓦工程,维修更换漏水铁皮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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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分析与责任认定
(一)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可归纳为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周围环境和管理等类,其中使用因素是指用户擅自改变结构、超载等不当行为;管理因素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监督管理方面的失职行为。在分析因果关系时,要避免受外界影响、先人为主。一般采用“怀疑法”,即不轻易排除每一个可能的因素,根据已有的科学理论和实验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它们之间的相关性。
当某一损伤现象由多种原因引起时,有时要分清各自的相关性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各因素相互作用的机理尚不清楚,也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本着原因分析为责任认定服务的宗旨,分析可放在不同责任方的原因类别上,而避免陷入科学依据不充分的主观推断之中,降低结论的科学性。当质量纠纷发生在商品房开发产商和购房者之间时,类因素的责任方开发商,因而可不细分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原因。
一般情况下,由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周围环境和管理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其相应的责任方分别是规划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户、周围影响源的相关单位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但有些情况还需要仔细分析,比如,建筑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建设方在没有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则设计质量问题应由建设方承担。
建筑结构检测抽样方法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300-2001给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是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的规定:
(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等抽样方法
(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法;
(3)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性抽样方法;
(4)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法;
(5) 对实验有效的抽样方案。并规定了制定检验批得抽样方案时,对生产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采取:
(1) 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 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5%。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44,可结合建筑结构工程检测项目的特点,给出下列可供选择的方案:
(1) 外部缺陷的检测,宜选用全数检测方案。
(2) 几何尺寸与尺寸偏差的检测,宜选用一次或二次计数抽样方案。
(3) 结构连接构造的年检测,应选择对安全影响大的部位进行抽样。
(4) 构件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较差构件或受到灾害影响、环境侵蚀影响构件中有代表性的构件。
(5) 按检测批检测的项目,应进行随机抽样,且小样本容量宜符合本标准第3.3.13条的规定。
(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300或相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
竣工验收目的和方式
怎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检测程序流程怎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检测程序流程怎么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检测程序流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达到竣工条件进行验收,是项目施工周期的后一个程序,也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
(一)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对工程施工了施工阶段监理,在整个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以原材料质量和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质量预控为的、有的放矢的开展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