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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新的磨布轮在使用时,先要拆除反面的底线,再在正面拉掉余线,新磨布轮即可安装,用初胚试磨几下即可有麻毛。C.砂轮安装时使用1个即可,分清粗纱或细纱,以鞋型样品要求为准。要磨出肉身较厚用粗纱轮,反之则用细纱轮。操作:.砂轮:进行初加工,按鞋型样品及技术课描述之要点,进行研磨。力度要适当,所用之力度与研磨掉的初胚肉身厚度成正比。(所用力度是关键)B.麻布轮:进行精加工。涉及定型后成品的外观处及砂轮研磨处,以麻布轮再打磨。
1.关于淀粉基塑料
本次修订纳入了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相关安全要求。标准针对此类材料规定了所用淀粉的种类及质量规格要求;考虑到对于淀粉含量较高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其总迁移量和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检测值主要受其中淀粉成分的影响,因此针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规定了总迁移量和高锰酸钾消耗量的特殊要求。
2.关于植物纤维的管理原则
近年来,由于环保要求,很多企业积极研制含有植物纤维类填料的食品接触制品,本次修订明确了植物纤维填料的管理原则。植物纤维填料属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GB 9685)的要求。未在GB 9685正面清单及相关公告中的植物纤维应进行新物质申报,经评估之后方可使用。
3.芳香族伯胺的
为了管控塑料材料及制品中的芳香族伯胺迁移到食品中带来的风险,本次修订增加了芳香族伯胺的。芳香族伯胺是一类含芳香性取代基的胺类物质,可能来源于食品接触材料中所用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的次级反应产物等。除了来源于塑料材料及制品中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的芳香族伯胺外,其他来源的芳香族伯胺应符合本标准表2中“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的要求。对于来源于塑料材料及制品所用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的芳香族伯胺,在本标准附录 A、GB 9685 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已经规定了迁移,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基础树脂的管控
本次修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和风险评估结果完善了塑料树脂名单、及使用要求。新标准附录A补充及拆分树脂的CAS号;修改树脂的名称、物质的SML/QM和SML(T)、其他要求;删除注1-5的要求,也就意味着对于基础树脂原料不再有正己wan提取物、灼烧残渣、干燥失重等要求。
行业资讯:
1、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植物纤维填料的使用也要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2、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所使用淀粉:食用淀粉应符合GB 31637、变性淀粉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批准使用的品种。
3、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如果按照规定选择的食品模拟物测得的总迁移量超过,应按照GB 31604.8测定三氯提取物,并以测得的三氯提取量进行结果判定。
4、高锰酸钾消耗量测试不适用于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5、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要求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